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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大洋怪”并非不要建筑特色
毛建国
//www.auribault.com 2016-02-24 来源: 青岛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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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近日印发。针对当前一些城市存在的建筑贪大、媚洋、求怪,特色缺失和文化传承堪忧等现状,《意见》提出建筑八字方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强化公共建筑和超限高层建筑设计管理。鼓励国内外建筑设计企业充分竞争,培养既有国际视野又有民族自信的建筑师队伍,倡导开展建筑评论。(2月22日《新京报》)

  《意见》勾画的“十三五”乃至更长时间的“路线图”,将对中国城市发展产生实实在在的影响。现在,舆论热点集中在“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这个问题确实值得关注。但《意见》内涵丰富,亮点很多,看点很多,比如提出的拒绝“大洋怪”建筑问题,同样有关注和讨论的价值。

  提到建筑贪大、媚洋、求怪,很多人脑海里,都能浮现出几个代表建筑出来,甚至有人曾经评选出“十大最丑建筑”。这个问题引起了方方面面的关注,习近平总书记也曾表示,“不要搞奇奇怪怪的建筑”。在人们看来,形形色色的“大洋怪”建筑,不仅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而且拉低了城市的颜值,影响了城市的形象。

  全面地看待现在的城市建设,既存在大量的奇奇怪怪的建筑,也存在大量没有个性没有特色的建筑。正如人们感慨的,很多城市在建设上大同小异,如果没有地名标识的话,简直不能对城市进行有效区分。像北京天坛、扬州文昌阁等特色建筑,现在不是多了,而是少了,远远不够。换而言之,“大洋怪”不可,“傻笨粗”也不行。而这两者并不矛盾,其关键就在于,什么才叫个性和特色,应该怎样坚持与发扬个性、特色。

  建筑是凝固的音乐,是一座城市的名片和文化象征。真正的个性和特色,一定是符合美学的,符合城市历史的,为当地百姓喜爱的。而“大洋怪”,不伦不类,不中不洋,奇形怪状,丑态百出,是以美为名干着损美的事,纯粹属于“念歪了经”。建筑是有其专业性的,城市建筑是代表城市的,应该在专业人士和市民接受之间,在经济性和美学之间寻找结合点。分析“大洋怪”的由来,有一个共性,那就是某些掌握一定权力的人以一己所好,甚至一己所私,把建筑当成了试验品。

  城市化发展到今天,千城一面自然不行,每一座城市都可以,也应该有一些属于自己特色的标志建筑。《意见》提出建筑八字方针“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同样包涵了对美的追求。但这种个性和特色,不能脱靶,不能偏差,不能任由“权力丑学”主导,其关键就在于,是追求文化的大众认可的特色,还是粗暴的体现某些个人意志的特色。这也意味着,拒绝“大洋怪”并非不要城市特色,而是对城市特色提出了更高要求,并且为真正的城市特色释放了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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