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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被坑两千补奖十万”?
司马童
//www.auribault.com 2016-03-08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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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坑两千,我罚你十万,如果你再坑,我罚得更多,你敢欺客宰客,就让你倾家荡产。”针对近期旅游市场宰客事件频发,海南省委书记罗保铭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海南团开放日上透露,去年关于海南旅游市场的投诉大幅减少,欺客宰客现象基本消失,主要原因就是海南对宰客欺客的商家进行“重罚”。(3月7日《法制晚报》)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同理,旅游服务与旅游消费也是同进同退、互为作用。那么,作为像海南这样的知名旅游城市,如果不在打击“害群之马”方面从严从紧,或是对欺客宰客行径姑息养奸,到头来对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恐会招致更大的损伤。

  海南地利位置得天独厚,“海南旅游”的形象保护和品牌价值,更是容不得有丝毫懈怠。因此,笔者很是认同海南省委书记的说法,今年以来,没有关于海南欺客宰客的热点报道,说明整治有了效果,这就是重罚的结果。同时,对于海南紧绷“形象”和“口碑”之弦,下步将继续加大打击力度,规范旅游市场,觉得是牢牢抓住了“以游兴市”的牛鼻子。

  “坑两千罚十万”是一种形象化的说辞。这里透出的深意是,海南的政府有关部门,将以重典治劣的高压态势,绝不容某些商家出于一己之私而胡作非为。也即在海南,想要吃好“旅游饭”,就别蠢蠢欲动地寻思着混入一粒“老鼠屎”;谁若给“海南旅游”砸牌子,监管部门就不会送上“好果子”。这番“坑与罚”的狠话,通过省委书记在两会期间说出来,可见也不太可能是虚与委蛇或“雷声大、雨点小”。

  旅游服务“坑两千罚十万”,凸显监管治理的官意昭昭不假。而我又想到,海南省委书记关于“旅游除劣”的强音,确凿可谓掷地有声,也很是值得信赖,但从广大游客的角度来考量,倘若可以多一些投诉有奖的“获得感”,岂非更能使之对“海南旅游”的优质满意充盈信心,并且不为一些似是而非的“杂音”“杂调”所影响,促使其毫无后顾之忧地踏上“海南之旅”呢?

  现实语境的太多实例足以说明,对旅游服务的“坑两千罚十万”,未必不可能成为政府监管的积极选项。然而,很多时候的情况是,“重罚”的确有了,却往往如数进了公家的腰包,对那些合法权益受损的当事游客,则只是争了一口“气”,而没有争到“财”。这样的“坑与罚”,看起来固然也显力度很猛、除害不假,可总让人觉得,保护了旅游声誉的同时,还欠一个保护游客参与治劣的真实“获得感”。

  “坑两千罚十万”更需游客“获得感”。说到底,提升和优化一个城市的旅游美誉度,既需要监管部门的重拳施治,当然也少了远悦近来游客的切身感受。特别像海南这样“以游兴市”的地方,就更该从努力加大游客的“获得感”入手,让杜绝欺客宰客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打个不甚妥当的比方,如果海南对合法权益受损的游客,能抛出“被坑两千补奖十万”的创举,那其引客效应就愈加强大矣。(司马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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