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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峰生育”是侵害生育权的变种
郭元鹏
//www.auribault.com 2016-03-09 来源: 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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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二孩是国家出台的重大政策。面对这一政策,学校也有师资短缺的忧虑。但是学校应当支持选择生二胎的女教师,并给予他们力所能及的帮助。在与她们充分协商的前提下,统筹规划,鼓励她们错峰生育,保证学校的正常工作。”全国人大代表、石家庄市第二中学校长、党委副书记邵喜珍在接受中国青年网记者采访时表示。(3月7日《中国青年网》)

  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在中小学女教师中确实引起热议,一些女教师也有生二胎的意愿。在这一情况下,学校如何计划和安排,避免学生正常上课受到影响,也是非常现实与紧迫的问题。在学校里,由于“阴盛阳衰”的教师男女性别比例的失调,导致了尴尬的现象,女教师生孩子的事情要由校长说了算。生孩子需要审批,否则就要处罚。这样的事情该发生吗?

  学校师资困难是个事实。但是师资困难的问题不是女教师造成的,这形成的因素是复杂的。我们岂能用“错时生育”侵害女职工的生育权力?生育二孩不是施舍,而是国家依据发展形势出台的政策。这个政策是法律所保障的。如果实施“错时生育”造成的后果会是严重的。

  对于生育二胎而言,对于很多大龄妇女来说,这其实是等不得的事情。她们的青春等不得,她们的生命等不得。有人说,有这样严重吗?按照科学的说法,生育孩子是对于年龄来说,尤其是超过了最佳生育期的女性来说,大一岁就有大一岁的风险。眼下很多医院对于大龄产妇的危险性都是考虑的,甚至会增加生孩子的费用。这是为何?这就是因为大龄产妇生孩子是有危险的,不仅对于自己的健康有害,而且对孩子也会增加危险的因素。以“错时生育”的名义让这些本来就已经步入大龄产妇行列的女教师推迟要二孩,就是极不负责的。

  如果,连学校这样的地方,都需要用“错时生育”来缓解用工的压力的话,那只会在社会上产生负面的“生育蝴蝶效应”。私人企业也会纷纷效仿,让女职工“错时生育”支持企业生产。

  关键的问题是,这还与法律相违背。生育二孩是权力,也是符合政策和法律规定的,岂能任意践踏?当然,全面二孩时代,教育部门是有压力的。不过,正确的做法是想办法解决压力,要通过教育部向国务院汇报,抓紧采取措施,看看用什么办法能舒缓这种压力,而不是把责任转嫁给想生育二孩的女教师。

  一个法治时代,我们应该充分尊重法规,而不是让法规成为弹簧,而不是让人们的生孩子权力让位于“事业的发展”。事业的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却不能用“错时生育”来维系。全面二孩时代,必须要实现“合法生育想生就能生”。

  当然,这种“错时生育”的建议也不会被通过的,因为违法的事情在两会上怎么可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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