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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废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决定》。这意味着自1997年通过、1998年开始实施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将退出历史。这让正在推动中的中国城市出租车改革,和与之配套的互联网约租车管理方案立法,又朝廓清主管事权、统一行业规范迈进了一步。
站在市场化角度讲,现在废除这一办法,可以被理解为是巨大进步。最大进步之处在于,它可能意味着今后的出租车行业受行政管制的程度将越来越弱。比如,在出租车数量问题上,旧的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这决定了此前即便是增加一两辆出租车,也需要地方政府部门批准的现实。就单单这一条而言,废止旧的办法,就可能意味着出租车的数量随之放开。
改革,是破旧立新。而破旧就是要把旧的管理制度废除掉。废除之后,无论是出租车行业改革,还是规范网络约租车服务,也都应该有新的制度和办法确立起来。众所周知,去年10月份,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今年,这两个管理办法很可能将落地实施。毫无疑问,废除旧的管理办法,是在为出台新的管理办法铺路。
出租车行业到底应该如何改革,才算是真正的“放管结合”并尊重市场,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衡量的标准。而就目前释放出来的信息来看,减少行政权力对于市场的干预力度,已然成为大势所趋。而今年两会期间,交通部长杨传堂曾针对出租车改革发声,认为今后的出租车行业改革,经营权将转向无偿、有期限使用、中小城市或可适当放开出租车数量管制、“份子钱”需要多方协商裁定等方向改革,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取得改革最大的公约数。应该说,这释放出了很强的信号,也给了公众以很高的期待。
必须要感谢技术革命对于传统出租车行业带来的冲击。因此,在新的出租车行业和网络用车管理制度制定上,相关部门应该站在时代的前沿以“互联网+”思维考虑问题,尽可能地为网络约车的合法性提供制度保障,包括“份子钱”应不应该取消、私家车能不能运营以及取得运营资格之后的报废年限如何调整、是不是给地方政府以更大的改革自主权……
国家提倡大众创新,政府管理更要带头进行创新。创新不是简单的破旧,而是要做到新制定的制度要真正借助“互联网+”的东风。国务院也正在推行简政放权,因此,我们期待未来的出租车行业改革,能够多一些放权,少一些管制;多一些服务,少一些羁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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