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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闹、号贩子等违法犯罪犯罪时有发生,3月30日傍晚,国家卫计委、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等四部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医疗秩序工作的通知》,明确医疗纠纷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滋事扰序人员违法行为未得到制止之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对多次到医疗机构无理纠缠或扬言报复医务人员的患者及家属群体,列清单重点关注;严格落实实名制预约挂号制度,维护公平就医秩序。(3月31日《重庆日报》)
出了医疗纠纷,应该通过申请医疗鉴定等正常程序解决。可现实当中,“医闹”却层出不穷,“停尸索赔”之类的现象频频见诸报端。这当中,有缺乏医疗常识和法律意识的家属,也有以此为职业的专业“医闹”。他们最主要的目的无非一个——钱,患者(死者)成为他们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工具和借口。“医闹”(特别是专业“医闹”)的存在,既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的正常秩序,也涉嫌违法,对此必须加大管理和打击的力度。
之前,相关部门也出台过不少措施对“医闹”进行打击、对医生进行保护。早在2012年,卫生部就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通知强调,要加强保卫机构和安全保卫队伍建设,加大安保投入,配备必要的装备;对门急诊、病房等重点科室、部位,实行24小时安全监控。警察入驻医疗机构、医院“武装到牙齿”,这力度不可谓不大,可随后几年,“医闹”现象却依然时有发生。
“医闹”顽疾为何久治不愈?除了全社会讨论过很多的过度治疗、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等医疗体制改革问题之外,打“医闹”的诸多措施过于笼统、缺乏针对性也是原因之一。打蛇要打七寸,打医闹的方式方法也要“精准命中”方才有效果。什么是“医闹”的七寸?利益。他们图的就是钱,如果让他们的“无理取闹”变成“无利取闹”,他们就闹不下去了。因此,此次四部委通知中强调的“双不”新规——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违法行为制止前公安机关不得进行案件调解,就等于牵住了打击医闹的“牛鼻子”——前者促进患者方通过正规渠道解决问题,后者则打破了“医闹”通过调解讨价还价的幻想,只能回归到正常途径上来。
另外,部分医院在突发事件的处理应对上可能也存在不到位的地方。出了事情之后,未能第一时间妥善处理,有时候还有拖延心态,以至于激化了矛盾、授人以柄。而当家属或“医闹”闹起来,却慌了手脚,一心想着息事宁人,步步退守,直到接受不合理的要求和条件。这无疑在客观上助长了“医闹”行为的滋生和蔓延。因此,各医院也应建立起相应的突发事件危机处理预案,出问题后不慌乱、不逃避,有礼有节、依法处置,最大可能地将矛盾化解在苗头阶段,杜绝“医闹”现象的发生。“责任未认定前医疗机构不得赔钱息事”既是对医疗机构的保护,也是对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和处置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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