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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以往惯例,每年4-6月,各地都将陆续公布当地本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目前全国已有江西、上海、山东德州等地陆续上调了社保缴费基数。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珍指出,目前缴费基数下限为不低于上年社平工资的60%,实际是定高了,因为很多非正式部门就业、最低工资线附近的低收入人群,其工资远未达到60%的线,但“被平均”了,这并不符合保险为多数人保基本的原则,因为这部分人在中国大概有近5亿规模。“基数上调幅度,要远高于费率下调幅度,社保负担绝对额肯定是增加的。”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院聂日明称,目前也不可能实际降低社保成本,当然不排除个别企业负担有所降低,但整体负担仍会上升,这是由当前我国社保基金的收支基本面决定的。(4月12日《21世纪经济报道》)
社保缴费基数随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调整,早有法律规定,有什么可质疑的?现在生活成本不断上涨,加上不时出现的用工荒,想用每月一千多元的工资招聘员工,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难事。现在不包吃住的话,两千元月薪都招不到人。去年全国农民工月均收入水平都3072元了,平均2000多元的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真的很高吗?
不可否认,目前中国确实有很多低收入人群,特别是非正式就业、没有稳定工作的人。但这些人本来就不属于正式的单位用工,没单位为其交社保。很多低收入者更是已到退休年龄的老人,根本无法再参保。社保缴费基数的提高与否,对他们没什么影响。至于想自谋职业参保的,如果觉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太高,可以选择缴费较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目前两者已实现互转,将来收入高了可以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且,对自谋职业参保的大龄就业困难人群,各地劳动社保部门都有帮扶政策,如政府出钱补贴一部分个人缴费、临退休前几年免除全部个人缴费等,其缴费负担并不会大幅增加。
对于企业来说,每年上调社保缴费基数确实可能增加一些缴费,但并非所有企业的负担都会增加。如果原本严格按职工实际收入交纳社会保险的话,多数企业的缴费负担只会随费率下调而下降,根本不会受基数上调影响。因为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影响的主要是原缴费标准低于现最低基数或是收入超出原最高基数的职工和企业。前者因最低基数提高,即使收入没达到最低基数水平,也须按最低基数缴费。后者原本只能按原最高基数缴费,现在基数上限提高了,缴费基数也能同步上调。
至于收入位于现基数上下限之间的人群,基数调整无论是对个人和企业都没什么影响,原来缴多少,现在还是缴多少。除非社保缴费费率也作了调整。但在缴费费率目前只降不升的情况下,企业为这部分职工的缴费显然只会下降。
对于大部分非劳动密集型企业来说,本来绝大部分职工的缴费基数就位于中间段,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调整对他们并无实质影响。相反,倒是可以享受费率下调的好处。至于那些劳动密集型企业,实际上严格依法为职工交社保的话,收入真正低于当地最低基数的职工也不多。因为现在不按职工实际收入缴社保的情况很普遍,别说普通工人了,很多白领交的都是最低基数。至于加班费、年终奖及各种补贴、津贴没有计入缴费基数的情况就更普遍了。能按每月到手工资交社保的企业已经算不错的了。
而劳动密集型企业员工的加班费占其收入一半以上的早已司空见惯。如果以前都按员工的真实收入缴费,那社保缴费基数小幅上涨,显然对企业的用工成本并无影响。除非一直按社保最低基数缴费,才会对社保缴费基数的调整格外敏感,因为企业大部分员工的社保缴费都要增加。但不按职工的实际收入缴社保,本就是违法行为,怎么还成了抱怨的理由?
实际上,就算一直按最低基数缴费,即使基数下限上调10%,企业每年每人也就增加两三百元的支出,不会对经营造成太大影响。而这些员工,基本都是拿最低工资的,按现行法规,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工资、特殊工作环境、特殊条件下的津贴,也不包括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各种非货币的收入。所以,员工的到手收入正常情况下不会受影响,但养老金个人账户却增加了,有助于提高日后的退休待遇。要是基数下限一直不动,考虑到养老金还要在缴费基数上打折,到正式退休时能拿多少钱?企业是不会增加负担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可就无法保证了。
社保缴费直接关系到职工未来的养老待遇,如果缴费金额过少,日后的退休工资也会打折扣。真正负责任的企业,绝不会因为每月多给职工交了几十元未来的养老钱就抱怨个不停。因为只有正视员工权益,才能让员工对企业产生归属感,提高工作积极性。要是连这点成本都承受不起,那这种企业本来就没什么风险承受能力,勉强存在下去也非社会与员工之福,还是早日让出市场的好,员工也可以去待遇更好的企业就业。毕竟,现在找收入高的工作也许不容易,找个同样交最低基数的企业有多难?
减轻社保缴费负担,绝非默认企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事实,更不能将之扩大化。要减也只能给奉公守法、尊重职工合法权益的企业减负,至于那些黑心老板,非但不能享受政府补贴、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反而应依法重罚才对。很多专家一门心思为企业减负,想过职工利益没有?相比腰缠万贯的企业老板,他们才是最值得关心的群体。给企业减负绝不能出卖职工利益,更不能为了讨好老板、招商引资就无视社保法规,默许甚至纵容企业不如实缴费。
如果职工的收入无法增加,那这年年上升的GDP和财政、税收收入数字就算再大又有何意义?发展经济的最终目的是为广大人民群众谋福祉,而不是给富人本已鼓鼓囊囊的钱袋锦上添花。社保政策的制订与执行也应切实贯彻这一原则,不能为企业家群体和被其以各种方式收买的“砖家”所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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