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河南郑州正在酝酿出台新版《郑州市建筑市场条例(草案)》。草案拟实行劳务用工工资保障金制度、工资专用账户制度等,并对劳务者实行实名管理,建立诚信管理体系。此外,该草案还将爬楼、断电等讨薪行为明确立法列管。
多年来,欠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真正解决,面对欠薪行为,劳动者为了吸引社会关注,增加讨薪成功的砝码,所用的方式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而随着另类讨薪事件频频出现,公众也开始“审美”疲劳了。结果是讨薪者不得不用更另类、更奇葩、更富冲击力,甚至更极端的方式讨薪。
企业恶意欠薪在前,劳动者讨薪不畅在后,用另类、极端方式讨薪不过是辛酸无奈之举。如果企业按时发放薪酬,劳动保障部门对企业的欠薪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干预,另类、极端的讨薪方式自然就销声匿迹了,哪还犯得着动用法律武器?
虽然非理性讨薪让人心酸,也值得同情,但是讨薪行为都应该在法律轨道下,以平和、理性的方式进行,这应当是社会共识。劳动者以另类、极端方式讨薪,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禁止,并接受法律的制裁。而哪些行为是违法的,又应该如何处理,在《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中也早就有明确的规定。
如草案中提到的“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可以依据“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处理。“采取爬楼、爬塔吊、切断水电、冲击施工现场等方式,妨碍正常施工现场管理、办公秩序,造成严重损失”也可以视情节轻重依据《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处理。
讨薪行为应该得到规范,郑州市人大的本意可能也是好的。但在已经有法可依的情况下,这个举动显得多此一举。在欠薪问题没有得到彻底解决,劳动者的合法讨薪之路依然不畅的情况下,制定这一草案,无疑是刺到了民众的痛处,也难怪舆论会反弹。它不禁让人联想到不久前四川阆中公审讨薪农民那一幕,不是先把欠薪问题解决好,而是先来解决讨薪者。
惠铭生:“包工头”不退市,根在政令不畅2011-12-15 |
别让市长为“娃娃讨薪”收场之事重演2012-08-22 |
亡羊补牢未为晚2013-12-06 |
京华时报:终结讨薪“马拉松”要有制度救济2014-12-11 |
新华每日电讯:彻底铲除欠薪恶习要靠法治思维2014-12-12 |
吴 玲:软禁欠薪老板法律不能当看客2015-01-16 |
大众话题:“不喝酒不给工钱”,谁家的王法?2015-08-20 |
“不喝酒不给工钱”,谁家的王法?2015-08-20 |
防止“极端讨薪”需要监管前移2015-12-14 |
“最牛劳务结算单”荒谬在哪儿?2016-01-27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