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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伪标识也应用制度与法律“防伪”
龙敏飞
//www.auribault.com 2016-04-28 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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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伪标识本是鉴别商品真伪的“试金石”,但如今却难保其自身的真实性。“新华视点”记者调查发现,今年以来,广西、湖南、江苏、安徽、广东等地查获多起通过假冒的防伪标识,制售假货的案件,涉案金额动辄逾亿元。据了解,一些烟酒、日化领域的名牌产品成为假冒重灾区。在一些小作坊,假冒的防伪标识可以随便印制“论斤买卖”,其中不少难辨真伪。(4月27日新华社)

  “防伪标识”很重要,对消费者来说,买个东西,尤其是贵重一点的东西,肯定都会看一下防伪标识,如果有,则放心;如果没有,则揪心。甚至可以说,因为消费者缺乏必要的专业鉴别知识与技术,“防伪标识”已经成为消费者判断商品真伪的重要依据。不过,如果这个重要依据本身就是假的、不防伪的,那么消费者只会更“揪心”,而令人遗憾的是,这个“如果”不是假设,就是如今在全国多地正在上演的事实。

  根据记者的调查可知,当前的防伪标识市场,可谓乱象频仍。一方面,假冒防伪标识本身已经形成了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一些不法商家不仅申请了400、800验证电话,还建立了专门配合防伪标识查询的网络系统,有些甚至还印上“中国防伪协会监制”字样;另一方面,则是利益横飞,对企业而言,只需花500元就能够买到上万枚定制标签,那么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企业便可能走歪路:不再致力于产品的好坏,而在买高大上的防伪标识上不遗余力。

  防伪标识市场的乱象何以至此呢?答案不难解释,无非是监管与法律缺失。在监管上,由质检总局颁发的防伪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数量仅为300多家,但全国有超过5万家企业从事防伪印刷业务,其中大量存在的小作坊,则处于监管的盲区,扰乱着市场秩序;在法律上,我国现行管理防伪标识的依据,仅有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发布的《产品防伪监督管理办法》,而这,还仅是管理办法,并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强制性。监管与法律的缺位,是防伪市场出现乱象的根本原因。

  而在国外,情况则完全不同。在国际上,防伪产品属于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特种技术产品,一般都是由国家或政府部门严格监管。在一些国家,防伪技术企业甚至只有十几家,而且还要由政府监管并派遣驻厂代表,且会对企业防伪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进行全方面的监管,不仅能查到其运用了何种防伪技术,还能查到防伪产品的流向。这样的操作方法,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防伪标识本身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防伪标识”不仅是消费者区分产品真伪的重要标识,也是构建诚信社会诚信市场的重要内涵,那么对“防伪标识”而言,就应该用制度与法律来“防伪”。也就是说,若想破解当前防伪市场的乱象,一方面,要加强监管,对于不符合资质的企业与小作坊,一律叫停;另一方面,则要完善相关的法律规定,要防伪技术的应有“有法可依”。唯此,“防伪标识”的市场乱象才能破解,其也才会具备必要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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