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近日,网上出现一则帖文称,一位乘客乘飞机从北京到温州,因为自己坐的是经济舱,但由于帮同事拿行李坐了头等舱的摆渡车,需要额外收费,结果,300米左右的距离收费398元。对此,他觉得不合理。(5月10日《每日经济新闻》)
继“天价虾”“天价鱼”之后,又一起“天价车”事件冒了出来,“天价”系列的队伍愈发壮大。每一次消费领域“天价X”的爆发,都会刺痛消费者的敏感神经,引来网友的口诛笔伐。但笔者要说,在“天价车”真相未明之前,先保持客观冷静,别急于选边站队,一边倒地拍砖,当心新闻“反转”打脸的可能。
事情的起因很简单。当事人乘坐经济舱,下飞机后,为帮领导拿行李坐了头等舱的摆渡车。机场和当事人对于额外收费的做法并没有异议,只是在具体数额和是否告知上有截然不同的说法。当事人表示,具体价格并未提前告知,事到临头有种被宰的感觉。而机场方面则称,工作人员事先明确告知高额收费,是旅客自愿选择的结果。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不能任凭双方自话自说。但有一点可以肯定,398元是一贯的价格,而并非针对这名乘客的特殊定价,所以不存在宰客的问题。问题的焦点就在于是否提前明确告知,有没有误导消费之嫌。事情还需权威部门调查后方能有个明确的答案。当事双方至少有一个撒了谎,绝不能任由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终不了了之,让诚信为之“背锅”。
营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需要细心呵护,离不开每一个人的努力。消费者是天然的弱势群体,每一次天价事件的发生,都特别让人感同身受,往往也能获得大家的同情与支持,但绝不能利用公众的正义感与良善心,以谎言维护不当权利,以噱头吸引社会关注,搞道德绑架,反过来欺凌诚信经营的卖家。经营者是市场经营的主体,应当以人为本,诚信经营,服务第一,顾客至上,切莫唯利是图、店大欺客。媒体作为社会公义的守护者,要坚持行业自律,坚守职业道德,以事实引领观点,站在公正客观的角度报道事情真相,跟踪事情进展,回应社会关切,切莫以观点引领事实,为博人眼球而主观臆断甚至剪裁拼凑,罔顾诚信与良知。
长江日报:我们到底跟谁有仇2009-03-31 |
“天价榨菜”出身小水潭2011-08-02 |
体恤民生多不易2013-12-20 |
于 静:“节俭一秒变奢侈”是怎样弄巧成拙的2014-07-16 |
出租车“两头难”咋变“两头甜”2015-01-06 |
赵作海事件成了榜样2010-06-03 |
长江日报:我们到底跟谁有仇2009-03-31 |
“10元厕所”的暴利与暴损2016-02-22 |
王传涛:“取消名牌产品”是误读,更是民意2010-07-19 |
东方网:谁来倒查一下“孙楠再婚”的消息源2009-07-14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