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现在督办》节目短片中,武汉市?口区宝丰街站邻园社区老人说,高龄津贴复审要带身份证,如果腿脚不方便,家人还需带老人持当天或当月报纸拍的照片去复审,让人心里特别不舒服。督办员走访附近高龄老人,他们对“证明自己还活着”这样的复审方式不可理解。(5月23日《长江日报》)
与前一段时间“女儿为瘫痪母亲补卡遭拒,银行称‘必须本人办理’”新闻中银行的做法相比,民政工作人员的“报纸复审法”还是有些许进步的,所以,不必一上来就义正词严地驳斥新闻中的复审方式。
如果说,银行的做法造成了当事人心理和身体上的双重伤害,那么该民政工作人员的做法只是让当事人心理上感觉“膈应”,但最起码避免了当事人“舟车劳顿”。其实,持当日报纸拍照的复审方式,有其现实原因,一是有些老人行动不方便,二是有些老人在外地无法赶回,可以说,这也是无奈之举。
有人也许会问,真的无奈?不能靠大数据吗?但前提是大数据库要建起来,而且大数据库中当事人的信息是准确的;还有人会问,不能上门认证吗?但前提是当事人就近居住。
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当然要以办事群众的需求为出发点,兼顾效率与公平,不能因为提高认证效率就降低复审的严肃性,也不能因为复审让好事变成“麻烦事”;不能站着说话不腰疼,也不能一直待在办公室坐等复审者上门。这就需要公共服务提供者有足够的智慧。
对于复审需要持当日报纸拍照的做法,不必抡起“道德的大棒”,在与其他部门信息互通后,确认当事人没有在“大数据”中,而且当事人又在外地居住的,可以把“报纸复审法”“视频连线法”等作为一项补充性措施,适当用之。
当然,方式方法上要更加人性化一些,要把充分关心老人“津贴是否足额及时发放”“生活上还有没有其他困难”等作为出发点,不能把复审演变成单纯的“证明活人还活着”。
如果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当然会觉得“报纸复审法”不可理解,尤其是再与极易调动公众神经的“证明活人还活着”联系上,当地民政工作人员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不可否认,这种方法有待改进,但还毋需抡起“道德大棒”进行一通乱打。对于公共服务的“智慧小萌芽”,社会各界都要给予适当的生长空间。
倪恒虎:扇的是学生耳光 打的是法律的脸2014-01-07 |
孙 进:德国民众为何在乌克兰问题上不买媒...2014-05-09 |
中国青年报:我们应当学会公共说理2014-08-22 |
法制日报:“经营模式”不是新闻敲诈的借口2014-10-09 |
兵 临:虐童案不批捕并不代表不追责 2015-04-20 |
符向军:北京“好人法”意义大于作用2015-07-28 |
符向军:北京“好人法”意义大于作用2015-07-28 |
为什么沈颢不值得同情?2015-12-25 |
“持报拍照证明活着”是工作思维懒政2016-05-23 |
补贴需要温度,管理需要智慧2016-05-24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