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某种意义讲,“龙虾保险”推出的最大意义,在于通过更为小众化和专业化的险种,让责任保障更加精准和更具针对性,并为大面积推行和实施食品安全责任险打开了切口,提供了市场化维度。
还有“龙虾险”听起来这么奇葩的保险?以后吃虾有赔付了?这是真的!近日,南京推出了全国首款“龙虾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目前,已经有五家饭店购买了小龙虾保险,因食用小龙虾后出现横纹肌溶解症,市民最高可以获得两万元的理赔。(8月18日《现代快报》)
“龙虾险”表面上看似奇葩,实为基于横纹肌溶解症高发风险,而补强的商业保险措施。简单地来说,也是食品安全责任险中一个项目而已。在国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已经被许多国家所接受并应用自如,并成为高度发达的侵权责任制度和成熟的保险市场的一个参照。然而在国内,食品安全责任险“叫好不叫座”的大背景下,以“龙虾保险”的小险种的推行,或许有破题之效。
2015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提出,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过,食责险受市场自身的供需关系影响极大。若是其实施的外部环境未能得到优化,就很难得到大面积的推广。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受供需两方面的意愿影响,食责险的推行还困难重重。一方面,由于投保的成本较高而保障率较低,保障本身的性价比不高,投保主体的意愿不强。另一方面,现有的食责险产品责任相对单一,有针对性的、定制化的保险产品供给不足,无以满足企业的实际需求。尤其是针对农业种养环节的保障能力不足,让食责险无法得到市场的充分肯定和认同。
此外,诉讼制度并不完善,集体诉讼制度缺失和维权程序复杂等因素,都是企业投保意愿不强的原因。多重因素之下,使得食品安全责任险上冷下热,行政特色过浓而市场特点不鲜明。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内部的结构优化,从最基础和最简单的部分做起,不断完善市场运作的模式和体系,给食品安全责任险构筑一道安全阀,从而在试行中不断完善和提高,最终获得市场的认可。
某种意义讲,“龙虾保险”推出的最大意义,在于通过更为小众化和专业化的险种,让责任保障更加精准和更具针对性,并为大面积推行和实施食品安全责任险打开了切口,提供了市场化维度。
“加强食品监管能力建设”不嫌重复一千遍2014-05-28 |
王 聃:一千句狠话比不上一个“终身禁入”2014-06-24 |
尔 冉:从“终身禁入”开始重建食品监管能力2014-06-24 |
法 徒:从字面到桌面,配套落实是关键2014-07-07 |
2015年,让梦想引领新的抵达2014-12-31 |
冯慧文:并校遗患2015-01-15 |
法制日报:用严刑扫除食品上的“苍蝇”2015-03-18 |
冯其予:用法规筑牢网络食品安全边界2015-08-26 |
顾德宁:执行最严食安法,我们准备好了吗2015-09-24 |
食品“最安全” 还需“更安全”2016-07-11 |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