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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债江湖要有法治规矩
丰 收
//www.auribault.com 2017-03-30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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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早就提上日程,但社会信用法仍未出台。当法治规矩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江湖规矩自然就会大行其道

  以为借钱能缓解资金紧张,却没想到,掉进了另一个坑。近日,高利贷、暴力催收频上头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记者发现,回款难度大、电催无效的任务被交给了从事上门催收的各类公司。回款金额30%、50%甚至90%的回报,让“上门催收”滋生了野蛮催收、暴力催收的乱象。(3月29日《新京报》)

  “野蛮催债”并不是第一次出现在新闻报道中。很多人大概从电影中看到过黑社会组织替人催债的剧情,其实,现实中一些催债手段比电影剧情更暴力更下流。欠款人的人格乃至生命,都受到野蛮催债人的威胁。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如果不还钱,进行催债也无可非议,这是保护民事关系的应有之义。但是,决不能纵容不择手段的催债行为。而且随着民间借贷纠纷增多,野蛮催债也愈演愈烈。之前,缠、骚扰、赖、威胁是催债人的惯用手段,“辱母杀人案”中的催债手段更无人性可言。

  “野蛮催债”之所以成为惯用手段,一方面是因为这类催债手段有时能达到目的,被职业催债人或专业催债公司当成“有效手段”,另一方面因为这是一种成本较低的催债手段——有时比法院催债效率高、成本低。此外,很多民间借贷极不规范,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讨要,于是以野蛮手段讨债就有了滋生的土壤。

  值得注意的是,不仅很多民间借贷中的债权人通过野蛮手段来催债,不少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正规借贷渠道催债也是如此。所以,催债江湖越来越大,催债手段越来越多,除了缠、骚扰、赖,有的还通过艾滋病人来催收,有的借助软件等科技手段。在现有催债手段中,违法手段不少。比如通过购买个人信息来催债,这涉及到个人信息泄露,涉嫌违法;限制欠款人人身自由,明显违法;雇佣艾滋病人讨债同样涉嫌违法。从过去的情况看,法律虽然对某些恶意催债行为进行了惩罚,但覆盖范围小、比例低,因而没有产生实质性的震慑作用。而催债人由于能得到高回报,很多时候并不会把法律惩罚放在眼里。

  也就是说,目前催债江湖里流行的、惯用的讨债手段,大多都是江湖手段、江湖规矩。欠款人不及时还债就要面对的各种野蛮江湖规矩,显然是对法治社会的漠视,是对人格人权的随意践踏。带有草莽、暴力等色彩的江湖规矩之所以会盛行,根源在于相关的“法治规矩”至今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尽管合同法以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可以约束民间借贷,但现实中很多民间借贷大大超出了法律规定,如借贷协议不规范、利率超过法定比例等。既然现行法律管不住民间借贷乱象,是否可以考虑完善立法,比如制定放贷人条例等。

  同时,催债已经形成为一个行业,甚至还有以催债为主业的新三板上市公司。因此,就很有必要针对催债行业制定专门法律法规,以规范催债行为。在这方面,美国的公平债务催收法,香港的银行营运守则中的一些规定,就值得我们借鉴。如果专门立法则需要明确催债主体、催债行为、法律责任等。

  此外,还要降低司法催债成本、提升催债效率,并抓紧完善信用体系方面的法制建设。尽管近年来各级法院治理“老赖”效果显著,但成本高、效率低的问题仍然不容忽视。虽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早就提上日程,但社会信用法仍未出台。当法治规矩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江湖规矩自然就会大行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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