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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不能飞,要么“黑着飞”,帮助无人机操控者走出这个窘境,需要赋予监管更多可行性与可操作性
58个航班被迫备降,4架飞机返航,超1万名旅客因出行受阻被滞留……近日,成都双流机场发生多起无人机扰航事件,“黑飞”再次引发公众关注。
为保证飞机起飞和降落顺利,机场上空会划出一片净空区,任何建筑体、障碍物不得进入。不过近年来随着无人机应用的普及,闯入禁区的情况时有发生。一些无人机使用者看中机场附近人少又空旷,习惯到那儿放飞,殊不知这种行为已威胁到航空安全,甚至是国家安全。据统计,目前国内约2万架无人机处于“黑飞”状态。从2015年的4起,到2016年的23起,再到今年以来仅西南地区就已发生10多起,无人机扰航事件急剧增加,让航空部门感到十分头疼,加强监管、加大惩处力度的呼声也随之高涨。
事实上,管理无人机并非无规可依。早在2009年,民航局就颁发了《民用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和《关于民用无人机管理有关问题的暂行规定》。此后,《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等规定、办法的发布,使得无人机适用范围和分类、驾驶员资格等方面的规定逐渐清晰。今年1月公安部发布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公开征求意见稿),则明确了对违规使用无人机行为的处罚。但客观地说,由于不少无人机是以塑料、玻璃纤维等非金属材料制造,对其探测和预警的难度较大,而且无人机无需实名登记,难发现、难问责,常常导致相关政策的约束力大打折扣。
除了管不住,规定、办法过于零散,也在无形中增加了无人机操控的守法成本。无人机是否需要飞行执照?飞行要办理哪些手续,向哪个部门申请?这些本应是业内基本常识,现在却成了绝大多数操控员的困惑。据报道,无人机每一次飞行,申请获批的程序繁琐,且不一定能获得批准。当守法成本长期高企,难免会有人铤而走险。从这个角度来看,加大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提前告知无人机操控者所拥有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既可有效减少飞行安全隐患,也是保证无人机出现事故后,对责任人进行合法追责的必要前提。
要么不能飞,要么“黑着飞”,帮助无人机操控者走出这个窘境,需要赋予监管更多可行性与可操作性。比如,出台行业强制规范标准,让无人机都有一颗“规则芯”;通过内置电子围栏等安全模块,让无人机出厂就具备守法的天赋;同时,还可以考虑开发更加便捷、智能的飞行计划申报系统,优化审批流程,切实提高操控者的申报效率。无论使用哪种方法,真正减轻操控无人机的守法负担,让操控者“方便地被管理”,才有可能求得无碍飞行和公共安全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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