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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往往更加健全,“避让急救车”也得以作为一项主要议题进行推动。
7月7日17时53分左右,正值晚高峰,深圳南海大道拥堵严重,一辆东莞急救车运送病人前往深圳南山医院救治,沿途车友听到鸣笛后,纷纷主动让道,硬是在长长的拥堵车龙中挤开一条救援通道。急救车仅用时3分钟就穿过最堵的玉泉路至深南立交路段,顺利到达医院。(未来网7月9日)
事发时正值周五晚高峰,但是当急救车行驶至特别拥堵的南海大道玉泉路至深南立交附近路段时,无数司机在听到急救车警笛后主动避让。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因此,避让救护车也是深圳司机应尽的义务。
数千辆私家车集体为救护车让道,这样的行为能够发生在深圳,并不算特别奇怪。查阅相关新闻,在此之前,郑州、成都、宁波等地已有类似案例。一般来说,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离不开经济土壤的培植,经济越是发达,居民素质也较高。但这并不是说某地只要经济发达,居民素质就会自然而然提高。而是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往往更加健全,“避让急救车”也得以作为一项主要议题进行推动。
以深圳为例,在探索如何有效让急救车通行的问题上,深圳交警部门也有诸多可圈点之处,可以被其他城市引为借鉴。
早在2014年,深圳市交警局便协同急救中心建立了“无忧避让”制度,对因避让救护车而出现的违章免于处罚。与之相配套,交警局又对不依法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到2015年上半年,深圳有七个区的“120”急救网络平均到达时间缩短了2分钟,对于分秒必争的救护行动来说,效果卓著。
另外,深圳之所以在这方面成绩突出,还因交管部门降低了司机隐性成本。
在实际避让救护车过程中,司机因此违章虽然可经申诉之后免于处罚,但申诉同样意味着隐形的时间成本,这在客观上压制了司机避让救护车的动力。而在此事中,深圳交警部门直言:急救车上装有电子警察,因为主动避让造成违法记录的,会自动消除,这无疑就打消了司机的顾虑。而对于拒不避让的司机,深圳交警也将进行人工甄别,视情节严重与否依法予以300元罚款、扣3分的处罚。
法律和道德是相互促进的,避让救护车虽然看起来只涉及交通秩序,但由于其特殊性质,将直接关系到伤病员的生命安全,性质严重。因此,仅止步于道德层面的提倡恐怕收效甚微。
道德层面的提倡和教育虽然能够春风化雨,从根本上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但道德约束终究是一种软性约束。只有在法律法规层面进行探索,打消司机让路的疑虑,同时对不予避让的司机进行相应处罚,才能在广大市民中培植起规则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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