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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首都体育学院教授李相如建议,“应建立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制度”,以充分利用中小学生的校外时间,使校外体育成为培养学生运动兴趣与技能、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的第二课堂。
当前青少年参加校外体育活动的最大障碍,不是场地不足和设施简陋,而是缺乏正规有序的组织、专业的指导和制度化的保障。因为青少年处于生长发育期,生理和心理成长具有科学的发展规律和严格的教育要求。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指导既要保障学生运动安全,也要激发孩子的运动兴趣,促进孩子领悟体育精神,培养孩子团队精神、规则意识,帮助学生养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教师质量直接决定教育质量。那么,如何给这个第二课堂找个好老师呢?
校外体育辅导员队伍应具有专业资质,并严格执行辅导员认证标准,实行持证上岗。专业性能够确保好老师的“质”。体育不是可以任由代课的游戏和玩耍,比照其他基础教育学科,体育的专业学科属性一点也不弱。对于培养学生积极健康的体育观、养成科学的健身习惯和掌握专业的运动技能而言,校外体育辅导员同校内体育教师一样,应当具有专业的体育教师教育背景与教学资质。因此,建议尽快制定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资质认证标准,明确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的专业素养结构与基本职责,设定准入门槛与指标评价体系,从源头上保障每一位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都是值得信赖的好老师。当然,校外体育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可以借助社会合力,社会性能够确保好老师的“量”。在保证校外辅导员专业质量的前提下,必须积极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广泛发动群众和盘活利用各种有利社会因素,发挥现役与退役运动员、高等学校体育专业学生与教师以及其他具有相关资质的体育服务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争取在短时期内建设起规模基本稳定、结构与梯队合理、储备力量充足的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人力资源体系,让每一位青少年的身边,都有更多的好老师可供选择。
在现有机制体制框架内,应当强化教育或体育部门的组织与管理职能,丰富其全面健身志愿服务体系的内涵,由其牵头统筹相关社会力量,形成国家统一领导、学校主动配合、社会积极参与的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制度体系,以体制创新和实践创新驱动青少年校外体育的蓬勃健康发展,形成领导主体清晰、权责体系明确、社会基础深厚、符合基本国情、组织运行科学、活动开展有序、效果充满活力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校体育治理模式,让体育第二课堂更好地助力青少年成长和国家富强。
青少年校外体育辅导员制度的理论论证与实践,将是推动我国青少年体育健康事业发展的又一有益制度创新。对于广大教育工作者而言,校外体育大有作为。
(作者系东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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