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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自愿的“洗碗费”就能大行其道?
徐甫祥
//www.auribault.com 2016-02-29 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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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河南安阳家长发帖称,安阳二中强迫向学生收取每学年80元的“洗碗费”。2月25日,安阳二中总务处主任艾秀军回应称,“洗碗费”每学年75元,但非学校收取,而系受学校委托清洗餐厅碗筷的个人收取,而且是自愿的,学生可自带餐具。(2月26日澎湃新闻网)

  在学校食堂就餐,很多学生出于卫生考虑及自身习惯,总是自备碗筷,当然,也不排除一些图方便的学生选择公共餐具。不过,自备也好,公用也好,那是学生自己的选择,而作为学校食堂,有义务向学生提供碗筷及伺后的清洗服务,故无论出于何种考虑,向学生收取“洗碗费”,都是缺乏理由的。

  举例说吧,学生在食堂就餐,其支付的饭菜价格,既包含了饭菜原材料的直接成本,也包含了基本餐用具的间接成本,以及相关服务人员的人工成本,显然不应该再行单收什么“洗碗费”了。正如大街上人们到任一处餐厅就餐,除了明码标价的饭菜价格,不会另支付其他名目的费用,是同样的道理。

  也许学校另有说辞,言食堂饭菜价格低廉,故无力承担碗筷的清洗费用,或者说这么做是为了保证卫生。其实,这是一个悖论:无力请外面的人洗,自己不会洗么?难道食堂人员只管煮饭炒菜,其他的都不管?再说,食堂自己洗,同样能保证卫生。如果“洗碗费”可以堂而皇之收取,那么,接下来会不会又收取什么“洗锅费、洗肉费、洗菜费”呢?反正要出台一种收费,难道还会缺乏理由么?

  其实,说白了,学校收取“洗碗费”,明显出于利益驱动:打着洗碗外包而学校只是代收的幌子,将本应由食堂内部消化的成本,全部转嫁给了学生。而且,这还是一笔糊涂账:据悉,这次收取“洗碗费”,囊括了所有学生,包括不在食堂就餐的走读生及自备碗筷的学生。那么,其收取的总费用与实际支付的“洗碗费”就恰好吻合么?若大大高于应付费用,这剩余的“洗碗费”又到哪里去了呢?

  按说,这类不明不白的“洗碗费”早已被有关部门三令五申禁绝,河南省教育厅2012年5月发布的《河南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一览表》中,也并无“洗碗费”一说。而其之所以出台,无非是打着确保学校食堂卫生的幌子,并冠之以学生“自愿”的旗号。其实,确保学生就餐安全又何须与收费挂钩?学生“被自愿”更是自欺欺人的把戏:在尊敬的师长面前,惯于俯首听命的学生又岂能不“自愿”?这个连未成年学生都懂、也是极简单的道理,却生生“哄”过了当地教育局的官员,这才放纵了“洗碗费”的出现。

  其实,这些道理他们不是不懂,而多半是装不懂。因为在某些地方、某些学校,或许一直就没有停止过乱收费的冲动。而似乎所有的乱收费,都毫无例外借用了“自愿”的名义:2012年9月,河北省武安市第五中学要求在学校就餐的学生不管是否自带餐具都要“自愿”缴纳每学期15元至40元不等的“洗碗费”;2014年7月,学生作诗“控诉”的温州育英国际实验学校暑期违规补课,也是被称系“家长的诉求”。显然,所谓“自愿”,在这里不过成了某些学校乱收费的“遮羞布”,已毫无真实性可言。

  但即便是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学生诉求的乱收费,也应在禁绝之列。道理很简单,无论就学生的未成年而言,还是其与学校及老师的不对等地位来说,其“自愿”都不可能是真实的表达。同时,他们都还是无任何收入的孩子,任何一种看似微不足道的收费,对于他们都是莫大的负担。因而,为了孩子们,请那些还存有乱收费冲动的学校,不妨高抬贵手。当然,真要遏制乱收费现象,除了相关学校的自律外,更多的还得靠监管这个“守门员”:无论以什么样的理由,亦无论是否学生自愿,凡不在国家教育收费规定之列的,通通予以禁绝,这才是能遏制住乱收费的“特效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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