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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岁的退休老教授王万森被山东师范大学返聘,一次因为看错课表,造成一节课旷课。3月3日,王老师特地早到教室,等所有同学到齐,他摊开事先准备好的检讨,自言旷课事件使他“羞愧难当,无可弥补”。其实并不会有人怪罪,他却郑重其事地向同学们道歉,使得同学们震惊,不可避免地有些感动,更有种对老教授的崇敬。(3月6日《齐鲁晚报》)
笔者特意进山东师范大学网站查看了该校关于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办法。其课堂教学类(A)第一条第五款是这样规定的:教师无故缺课、停课属于Ⅱ级教学事故,学校可视事故级别和情节给予教师记过或警告处分。从这个角度看,即便老教授在课堂上作了自我检讨,也自动向学校申请了津贴扣发,但他仍然会受到学校教学事故处理的对应处分。
这其实也正是大家被老教授的举止所感动的缘由。当明知道要被处分,却依然坚持着自我的底线,以近乎自虐的方式向大家坦承了自己的错误和主动请罚的意愿。这执着里透露出来的良心坚守和纠错观念,的确在当下校园乃至整个社会都极为罕见。但在感动之余,我们却必须反思,为什么老教授的这一“普通”行为会在舆论界引发如此强烈的共振?他又给我们上了怎样的一堂课?
出现这种现象可能和当下社会自我纠错意识的集体缺乏有关。知错认错并及时改正,这一基本常识不但是社会前进的不竭动力,亦是每一个体反思自我、铿锵前行的原始基础。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一常识的底线却被不断击溃,以至于很多时候,我们不但丧失了面对错误的勇气,更丢掉了自觉改正错误、接受处罚的毅力和决心。在这种语境下,老教授能够主动站出来承认错误便愈加可贵了。
更进一步看,这样的对比其实也是我们对既有规则缺乏敬畏意识的尴尬写照。在老教授检讨风行网络的同时,很多人却认为他不必这样做,并煞有介事地将民国期间教师们自由上课的风气进行对比。一定程度上讲,这样的对比不无道理,但在今天的教育背景下,那样的上课风气早就被淘汰了。
没有对错误的深刻认知,便不会有自我前进的不竭动力,而缺乏了对规则的坚守,一切也都将陷入无序状态。高校如此,社会亦如此。这或许才是老教授在检讨认错之余,给我们上的重要一课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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