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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课答错题罚10元、挂科三门以上罚100元……”这几天,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这样的规定,让好多学生直呼“像抢钱”。对此,校方表示,以罚代教的方式明显不对。(2016年4月10日《华商报》)
上课答错题,考试挂科,这是学习问题:罚款;上课(自习)期间电话铃响接听电话,缺席学校院系班级的活动会议等,这是纪律问题:罚款;随地乱扔垃圾,这是公德问题:还是罚款。看来在这所学校里,学生的一切问题,采取的是“一罚了之”的做法,根本不见教育的影子,难怪学生要直呼这是在抢钱了!
面对这样的做法,学校的态度非常鲜明:以罚代教的方式明显不对!同时说这只是部分班级的做法,会要求坚决纠正。
这个态度无疑是要得高分的。只是,笔者还是觉得这远远不够。首先,学校的态度是在媒体介入之后才有的。如此离谱的“教育方法”,面对媒体,肯定没有学校会说它是对的。可是在媒体介入之前,学校为什么没有这样的态度?是因为不知情?如果学校对自己班级管理的一些基本做法都不知情,应该算不知者不为罪,还是不作为?其次,所有教育工作者,不以罚代教显然应该是他们从业的ABC,高职院校的老师当然也不例外。在我们身边,也不时会看到一些以罚代教的现象,但像商洛职业技术学院这样集以罚代教之大成者,还是第一次看到。这所学校的老师,到底都是怎么回事?这纯属个别老师的个人行为,还是学校大环境所致?最后,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关于如何教育学生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学习,以便在课堂上能够正确回答出问题,考试时不挂科,并最终学到真本事;让学生养成遵纪守规,具有公德意识,培养良好行为习惯等等方面,学校都有些什么样可操作的制度与规定供老师在管理学生时“依样画葫芦”?如果有,“部分班级”还敢如此“我的地盘我做主”地“抢钱”吗?如果没有,“以罚代教的方式明显不对”,岂不是一句正确的废话?纠正、纠正,纠是必然,可是正确的做法在哪儿?如何“正”?这也许才是最重要的。
可见,学校发生以罚代教的事,不仅涉事班级的老师要反省,学校当局同样要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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