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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大未成人:现象型药方未必管用
文 峰
//www.auribault.com2016-05-19来源: 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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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一段央视的调查视频爆红网络。视频讲述的是:4月23日,山西绛县15岁少年张超凡疑因没钱买饮料,被多名同学殴打长达四小时后,心肺破裂小脑受损死亡,棍子被打成几截。其中一名打人者几天前还和张超凡一起去春游,但下手时却是最狠的。面对记者镜头,张超凡母亲哭诉:“你说你们是孩子,你怎么能忍心把他打死……”

  令人更加齿冷的是,记者采访学校和当地教育部门却碰了一鼻子灰。涉事学校大门紧闭,校领导处于“失联状态”。当地教育部门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你是外地人,你不懂绛县的事情!”之后,便挂断了电话。显然,在有些人眼里,一个孩子的生命和对事件的反思整改,没有学校和城市的形象重要。有人屁股决定脑袋,在失职之后,又把舆情当敌情。

  而稍加梳理,我们也可以发现:这几年,校园暴力走到舆论场的中央已不是一两次。但发生致死的欺凌事件还真不多。这种致死事件一旦出现,往往给人的感受是复杂的,气愤、后怕、揪心、不可思议会交织在一起。

  事实上,从舆情来看,如何阻止这种暴力,我们也已经有了很多的讨论。比如,今年全国两会,多位代表委员关注校园暴力,尽快出台反校园暴力法。有教育学家也指出,要社会、学校家庭共同努力。

  可在笔者看来,在相关讨论中,很多人开出的药方是现象型的。这种现象合并了暴力这个同类项,去掉了个体事件的差异性。这样的现象型药方放到个体校园欺凌事件上,可能并不一定会产生预期效果。比如,有人提议,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应提前,这就是从现象层面去开药方。可是,提前了未成年人刑事责任能力年龄,就一定能制止这样的暴力吗?看看现实,有多少成年人知法犯法。

  现象型药方固然需要,也值得研究,但缺乏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尺度。如果只从宏观上去解决孩子成长的问题,那一定会事倍功半。我认为,校园欺凌更多应该以心理问题的视角看待。这些年,我们的学校和家庭一直关注的是孩子的分,并未重视他们的心理健康。所以,现在一连串的校园欺凌事件出现后,我们会把它们串连成现象,感到惊讶。而治疗心理问题就必须对每个涉暴孩子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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