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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正视奇葩论文暴露的问题
张东锋
//www.auribault.com 2016-05-26 来源: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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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一阵子,先是西南某大学一硕士论文被指除后记差异较大正文高度雷同,继而东北某大学出现同一导师指导的两篇学位论文雷同到连“一些错误也相同”,让人们见识了那些涉嫌学术抄袭的“奇文”。而今,参加教育部博士论文抽检评审的南京师范大学教授陈吉德愤然而作的一篇“读后感”,让另一种学术领域的“奇文”呈现在人们面前:表格成章、文不对题、逻辑有问题、参考文献少、拼贴痕迹严重,甚至还有一处小标题“奇长无比,且语病多多”,“连小学生都不会犯这种错误”。

  因未公开全文,有网友认为陈吉德教授可能有失偏颇,质疑炒作,但仅就“读后感”所举例子及相关报道来说,于情于理都能理解陈教授的愤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博士学位意味着被授予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且“具有独立从事科研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抛开论文的创造性不论,仅从论文第八章第三节一处标题出现的“代表性的强的电影”“奥斯卡对数字时代电影摄影的审美倾向”等多处明显语病,就足以窥见作者对待这篇学位论文的态度,并据此想象其科研水准。更何况,从程序上说,取得博士学位要通过由有关专家组成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组织的论文答辩,自然让人不得不追问:这样的论文,导师是如何指导的?答辩委员会又是如何审查通过的?

  有高校学位办老师提到,之所以很多硕士、博士学位论文质量较差,与研究生多、“很难有这么多的课题可以写”有关。客观上看,师生比例严重失调,确实给导师指导学生带来了很大困难。然而,这似乎与学位论文抄袭或是用各种材料堆砌凑字数并不构成因果关系,因为没有任何一项规定是读了研究生就一定要授予学位。至于一整套严苛的开题、审查、答辩等程序之所以流于形式,除了说明导师缺乏足够的责任心外,更与每道程序的把关者“闷声做好人”直接相关。虽然部分学位论文答辩前有“盲审”程序,但通常都是不同院校互相“盲审”,圈子就那么大,就变成了“你好我好大家好”。学术本身就是建立在严谨基础之上的,即使在制度或政策范围内允许“宽进”,但本着对学术和自身声誉负责的态度,到了产出端也应该“严出”,无怪乎网友质疑:“如果事事都考虑前程、人情,还需要那么多制度干什么?”

  从提高学术水平、保证学位质量的角度说,得庆幸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2014年起开始实行《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只是如相关报道所指出的,在抽检的覆盖度和相应处理措施上,尚有亟待完善之处。就“办法”而言,其规定“博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10%左右,硕士学位论文的抽检比例为5%左右”,一旦被抽检专家认定属“存在问题学位论文”,将由各级抽检部门向学位授予单位反馈,作为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指标,严重者会被依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甚至撤销学位授权。问题是,除了部分省市或高校在落实“办法”中自主确定了减少培养单位相应的招生指标外,“办法”却未有对问题论文的处置程序规定,而“学位条例”也只规定“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那么对这类可能不涉抄袭只是堆砌资料且通过答辩的论文,该如何处理,是否也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大家关注“奇葩博士论文”自然是对事不对人。也许“奇葩博士论文”只是个案,但其后续处置以及所触及的问题,相关部门不能漠视。“你好我我大家好”,结果只能是学术科研不好,伤害的不仅是指导、审查学位论文工作的意义,还有学术的价值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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