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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多地频发的“毒跑道”事件,冲击着青少年家长和社会媒体的敏感神经。据《中国青年报》报道,近年来,“毒跑道”和“毒装修”事件在各地屡见不鲜。这些现象的出现,既与比较陈旧的低标准有关,也与监管漏洞与监管制度不完善有关。要解决“毒跑道”等类似问题,需要制定更为严格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也需要制定更严格的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强化社会公众尤其是发挥青少年家长的积极作用。
更需深思的是,这些引发青少年身体健康问题的事件,都是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础上,为改善学校教育教学硬件设施的过程中出现的。也就是说,当代青少年日益生活在由各种工业产品构成的非自然环境中。除了这种非自然环境给青少年带来的健康风险,还有早几年密集出现的毒奶粉等食品风险,自然因素等不可抗力引发灾害带来的生命风险。可以说,当代青少年已处在一个风险与以前完全不同的环境之中,这就需要从根源上防止和控制青少年成长风险的发生和增长。
一方面,全社会需要明确,风险社会是当代青少年成长的时代特征。早已进入风险社会的欧美发达国家,通过创新社会运行理念、改进政策措施、改善社会治理体系等,力争与风险社会的运行逻辑相吻合。当前,我国已经进入风险社会,全社会都必须树立起强烈的风险意识,更需明确风险社会及其给青少年带来的成长风险。
另一方面,要将青少年作为风险社会的首要保护对象,置于风险控制机制的核心地位。各种工业产品、科技产品和社会产品的安全衡量标准,应由对成人影响的安全标准改为对青少年影响的安全标准,尤其是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产品,都必须以保护青少年成长、将青少年成长风险降至最低限度为基本要求,来制定产品的国家标准、实施过程的国家标准、监管体系的国家标准以及赔偿的国家标准。
此外,要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尤其是青少年风险控制机制。对于可防可控的青少年成长风险,如健康风险、食品风险、使用物品风险等,可以通过制定更严格的国家标准与监管制度来实现。对于竞争压力导致心理问题、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生命风险等,在继续做好风险控制机制建设的同时,需进一步强化青少年应对风险能力建设,将风险意识教育和风险能力培养作为当代青少年的一项基本素质来进行专项性教育。
(作者系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青年研究所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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