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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欺凌事件必须走司法途径
蒋理
//www.auribault.com 2016-06-21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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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鲍嘉是上海房地产专修学院预科班的学生。5月11日晚上,她在宿舍里遭到5名女生近4个小时的殴打和折磨:化丑妆、扇耳光、烟灰烫、罚跪地、泼冷水、拍视频,还被“拿”走了零花钱。目前,5名施暴女生已分别受到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一年、记大过处分。

  据报道,该校副院长称,作为一所学校,我们的首要职责是教书育人。这个事情发生了,我们也要认真面对。打人的学生和她们的家长,都希望鲍嘉和她的父母能给予谅解,给孩子们一次机会。孩子们也都给鲍嘉发了道歉短信,认识到了错误。但是,鲍嘉的爸爸要求走司法途径,目前警方已经介入,我们只好等待警方的处理结果。

  在国家进行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大背景下,这所学校对待校园欺凌还采取这种态度,还希望内部解决、行政处罚,而不是立即报警、通过司法程序来追究这些欺凌者的违法、犯罪责任,还对被欺凌学生家长走司法途径表示出“无奈”情绪,“只好等待警方”,充分暴露出学校对欺凌的恶劣性质缺乏足够认识,以所谓的“教书育人”对欺凌者包庇纵容,这是导致校园欺凌事件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校园施暴者认为事发之后只要道歉,只要家长出面求情就可以摆平,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进行处理,那就正中了这些欺凌者的下怀。只有严格依法对欺凌者追究法律责任,才能对学生进行法治和规则教育,对校园欺凌起到警戒作用。我国应该建立起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的基本规范,在第一时间就必须报警,由司法机关介入调查,学校配合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司法的归司法,行政的归行政,教育的归教育。

  这所学校的校领导所说的话,听上去是那么熟悉,在每次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负责人基本上都这么说。貌似这是对学生成长负责,可实质却是帮欺凌者开脱,匆忙地表示欺凌者已认识到错误,匆忙地想遮掩事件,匆忙地内部处理尽快了结。如遇到被欺凌者“不配合”要走司法程序,学校还对其不满,认为是要把事闹大,会损坏学校的形象。这是对欺凌事件严重不负责的态度,甚至颠倒黑白,学校不是要处理欺凌事件,而是想着息事宁人。对于学校的这种不按司法程序处理问题的做法,也必须追究责任。

  要减少校园欺凌事件,当然最好的措施,是积极教育、预防,应该关注每个未成年学生的人格和身心健康,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应携手,重视对学生的生活教育、生命教育,让学生在充满爱的环境中成长。我国校园欺凌事件,在薄弱学校发生较多,主要原因是学校和家庭对成绩不好的学生“不待见”,这些学生也缺乏对自我的认同,没有基本的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意识,只会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矛盾,快意恩仇。这是需要学校和家庭转变的。

  如果欺凌事件发生,最合适的做法,是依法严惩,这是维护被欺凌者权利,也对所有学生进行基本规则教育的根本途径。如果不对欺凌者进行严惩,而是找各种理由开脱,那其他的学生会把尊重他人的权利当一回事吗?学校称学生已经认识到错误,这是发自内心的吗?相比他们以残忍的方式对待同学来说,一则短信道歉,是远远不够的。

  同样的校园欺凌事件,在美国是什么后果,这已不需要笔者赘述,这是属于酷刑虐待的重罪,要由法院审理判决,而且,家长不能干涉调查,求情,否则,要追究家长的责任。我国的法律与美国不同,但是,面对严重侵犯学生身心健康的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的基本原则必须坚持。也只有严格处理,才能教育为人父母者,不能等到出了事才去出面求情摆平,而必须在孩子成长的过程中,教育孩子如何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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