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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学术评价,打破论文署名潜规则
熊丙奇
//www.auribault.com 2016-06-22 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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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发表和署名问题,涉及我国学术评价的根本问。按学术原则和标准来评价学者的学术能力和贡献,才能把学者的精力引导到真学术上。

  这两天,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郑磊“火”了。为了给学生争取论文署名权,不惜从某核心期刊撤稿,郑磊的这一举动引来一片“怒赞”。

  按理,一篇论文怎么署名是作者的事,杂志因导师和学生联合署名就不发表论文,是杂志越权干涉作者的署名权。这也令人困惑,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是根据论文质量,还是根据作者身份?此事再次暴露了当前学术论文撰写、发表的潜规则,而修正这一潜规则,需要建立学术共同体评价机制。

  学术期刊为何如此看重署名问题?盖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学术评价受到功利因素影响,评价一篇论文是否有价值,有时不是看论文本身的学术价值和学术创新,而是更看重作者的身份和头衔,以此提高期刊的档次。这和项目立项一样,有学术头衔者更容易拿到项目。按照这一规则,有的学生论文署上导师的名字才能发表。二是,有的导师由于事务繁忙,并没有参与研究和论文写作,却在论文中署名第一作者。有的期刊编辑看到导师和学生共同署名,会怀疑这是学生的作品,老师只是挂名。综合这两方面因素,会有期刊希望有学术身份和头衔者单独发表,以此表明这是导师自己的论文,不是挂名,也不是帮学生发表。人文社会科学期刊尤其如此。

  这显然有问题。那些确由导师和学生共同研究、写作的论文,怎么能限定署名?限定署名从本质上讲,还是对论文进行“身份评价”,而非学术评价。因此,要解决署名的问题,还是要回到学术评价的思路上。

  首先,应对学术成果进行学术共同体评价。有学者建议,对论文采取匿名盲审制度,评审者看不到论文作者,论文作者也不知道评审者是谁。这貌似可以公平评价论文质量,但现实往往不尽如人意。在学术行政化和功利化的背景下,一些盲审变为假盲,匿名盲审被潜规则和交易破坏。只有推进学术去行政化,实行共同体评价,才能减少学术评价中的行政和利益因素干扰。

  其次,要客观评价导师和学生的学术贡献。学术论文出现署名纠纷,还与学术评价中只重第一作者贡献而轻视其他作者贡献有关。有时候,导师为评职称、申报成果,会抢学生的第一作者。笔者以为,在强调个人学术贡献的基础理论研究中,可以更关注个体的学术贡献,在团队合作项目中,则可以借鉴国外通行的通讯作者(课题项目负责人,通常为导师,负责争取课题经费、设计课题思路)与第一作者(通常为具体进行研究的学生、青年教师)的做法,让导师和学生在课题研究中各司其职,也各得其所,不必因署名而产生利益纠纷。在我国科研界有一个“五同”说法,即申请课题同心同德,项目立项同舟共济,拿到项目同床异梦,分配利益同室操戈,最后同归于尽,这也与缺乏合理的评价机制有关。

  说到底,论文发表和署名问题,涉及我国学术评价的根本问题。按学术原则和标准来评价学者的学术能力和贡献,才能把学者的精力引导到真学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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