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班规”岂能“动辄罚款”?
林日新
//www.auribault.com
2016-06-24
来源: 红网
分享到: | 更多 |
“正常教学时间不穿校服者罚款5元/次、缺早操、课间操者罚款5元/次……”近日云南楚雄州师范学院附中高二137班的学生小军(化名)向记者报料,称班主任制定了一份“奇葩”《班约》,违反条例动辄罚款5元。据小军介绍,《班约》制订于6月初,班主任称高考后他们就是准高三学生了,因此称之为“高三班约”,对于里面的罚款和苛刻的条例,学生们都表示不太能接受。(6月22日中国新闻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集体需要订立规矩,学校更需要校纪班规,但“动辄罚款”的班规却是不得人心的。其理由有三:
“动辄罚款”是在滥用教育权。对此,有的老师也许不服气地说:“我罚之于生,也用之于生。这些罚款最后是作为学生班费的,我又没有贪污,怎么不可以呢?”因为,罚款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像学校这种事业单位绝对没有罚款权,老师更无权向学生罚款,这是一种乱收费行为,触犯了“教育红线”,应当禁止。
“动辄罚款”是班主任管理上的懒政。众所周知,学校作为教书育人的地方,学生是来接受教育的,他们违纪,老师可以批评,也可以惩罚,但切忌像当今社会上的一些机关部门“以罚代管”。从教育层面上看,老师把本该自己认真完成的教育过程诉诸经济手段,是教育的偷懒行为,必须得到及时纠正。
“动辄罚款”也教育不好学生。长此下去,就会给学生造成一种“金钱万能”的错觉:违纪可以,只要交钱就行。以后走入社会自然会形成一种“违法可以,交钱就能摆平”的心理定势,这肯定会给他们的人生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苏霍姆林斯基说:“没有爱,就没有教育。”教育学生关键是用爱心去感化,而不是动辄罚款。这种方式,虽然在短时间内能起到“杀一儆百”的震慑作用,但长期下去就会失去效用,招来民怨。
编辑:张苇柠
张枫逸:治污别止于副市长“怒批”2014-01-02 |
禁止吸烟2014-01-07 |
人民网:“向污染宣战”还需雷霆手段2014-03-12 |
新闻时评:“史上最严交规”还能更严些么?2014-04-08 |
吴睿鸫:4.1亿最大罚单难掩环保法规孱弱2014-06-19 |
中国青年报:总书记为何劝年轻人“别熬夜”2015-01-26 |
洪乐风:报销老婆美容费绝非“不是个事儿”2015-06-11 |
怒江边建化工厂,能不糟蹋这点地么?2015-06-16 |
陈攀峰:期待“常见病限制打点滴”让过度医...2015-10-28 |
“裸条”借贷透出怎样的危情2016-06-15 |
关于中工网|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