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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近日在谈到“家庭厨房外卖”时表示,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不支持这种网络订餐方式。同时,他透露《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将出台,网上订餐记录必须要在线上保存6个月。(7月11日《京华时报》)
必须承认,国家食药监总局副局长滕佳材对于“家庭厨房外卖”的“不支持”态度,其理由是严肃的。最重要的一点体现于,该模式在现阶段确实是对于既有法律规定的突破,面临着不可忽视的“身份尴尬”。更何况,就现实来看,一些网络订餐,还不乏存有“黑作坊”式乱象。就此而言,呼吁强化对于网络订餐领域的规范化管理,有着现实需要。
但从新事物的发展角度来看,若仅仅依据是否满足现有法律规定,来对它们投下反对票或赞成票,无疑显得“粗暴”。这一是因为,绝大多数的商业创新,都会在一定时期内超前于或溢出既有的管理规定,这是由新事物的发展规律所决定的。若因与规定的冲突,就对之进行一刀切的否定,显然不利于市场创新的发展,这一点在过去诸多领域的改革和创新中已被证明。二是,网上订餐模式的市场号召力,已经得到证明,监管方面对之的态度,也必须要考虑这种现实合理性。因此,对于像“家庭厨房外卖”这样一种互联网+餐饮模式,其安全性固然需要正视,但也不必放大其与现有管理制度的冲突,从而加以先入为主的否定。
对于包括“家庭厨房外卖”在内的新经济形式,无论是从市场的接受度,还是从整个社会的互联网发展趋势来看,监管层面在目前要做的不是再讨论允不允许其发展,而是如何让其发展得更好,缩短其“野蛮生长”的过渡时期。我们常说监管要和市场赛跑,这一点在今天,对于市场管理而言,不是说拿既有的制度标尺来对市场创新进行“堵截”和规制,而是要让监管从理念到制度,能尽早跟上新行业发展的需要。
若对于创新露头就打,必然会牺牲市场的活力和社会的创新积极性。而对于新行业听之任之,或者制度修缮过于滞后,也可能会让行业发展出现失序甚至是带来难以治理的乱象。这两者如何把握,考验的是管理者对于创新的认知水平和管理的平衡术。其实不仅仅是“家庭厨房外卖”,互联网+在吃住行方面,都已衍生出巨大的创新活力。这一背景下,再以旧有的理念和眼界来看待市场的自发创新,就很容易让监管与市场都出现“水土不服”的尴尬。比如对于“家庭厨房外卖”在“战略上”要予以支持,并不意外着在“战术”上就一定要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是因为,管理部门恰当的做法是将更多的监管精力放在事中、事后监管上来,而非再幻想和依赖市场准入的前置性监管。如此才能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局面。
当前,《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即将出台,将要求网络订餐平台要在网上公示饭店的名称还有食材,同时网上的店名必须跟合法部门颁发的证件名字一致,商家的许可证和相关的资质要进行公布,网络订餐记录必须要在线上保存6个月。这一系列措施,让人看到了管理跟进的努力。但仅仅寄望于第三方监督还不够,要知道,任何一个行业,在最初阶段都难免出现一定程度的失范,而一旦市场发育到一定阶段,其自身也能衍生出不可忽视的自净能力。可以说,承认市场本身所具备的内生秩序,也是防止监管尺度走向极端化的重要一点。
在新经济背景下,现有制度框架内的经济创新空间将越来越小,对应的,超出既有管理经验和制度的市场创造将越来越多。这种市场形势下,对于市场监管最大的挑战,就在于如何创造性的平衡好新事物发展的活力与风险。这要求,在理念和行动上,监管力量都要有和市场赛跑的意识与能力。而“家庭厨房外卖”,不过是一个缩影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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