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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的赵先生在接到中国政法大学法硕学院的录取短信并交了学费后,却被告知有一名女生与他同分,让两人协商谁被录取。待赵先生与同分女生协商后,学校却以“录取系统已关闭”为由拒录赵先生。赵先生将中国政法大学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取得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7月20日《京华时报》)
接到法大官方公布的录取电话,又接到录取短信,交了学费之后,还得与另一位同分女生协商,之后又被告知不再录取。面对此情此景,换了谁,也不会泰然处之。一方面耗费了赵先生许多精力,另一方面也因此错过了补录到其他学校的机会。
按照学校的说法,录取通知书才是唯一证明被录取的书面合法文件,所以电话、短信不算数;短信由法大法律硕士学院的工作人员发出,但依据该校招生办法,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法律硕士学院无权决定录取;工作人员发出的信息是误发。
看上去,该说辞理由满满,但是经不住仔细推敲。一则,不管是法大法律硕士学院的工作人员还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都隶属于中国政法大学,即便是“误发短信”真的成立而不是借口,该学院也必须为“误发”担责。二则,录取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尚未最终确定录取名单之前,不能贸然发出录取短信,必须在完全确定录取名单之后,才能采用各种方式通知考生。赵先生收到官方短信,就说明学院在录取名单中已经包括赵先生,但是缘何又出现不再录取的情况,这恐怕只有学院知道,其中有无其他猫腻,必须进行追查。三则,遇到考生同分,学院理应遵守择优录取或者干脆同时录取的原则,而不是让两位考生自己协商解决。让考生自己协商,实际上就是将录取难题甩给了考生。
这暴露出该学院在管理中存在着许多漏洞。现在,学院不仅要给赵先生一个合理的说法,为自己的失误买单,还要加强管理,堵住各种管理漏洞,不能再因为管理不到位而上演同样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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