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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称论文上投机不可取

杨小敏
2020-06-03 09:33:40  来源: 中国教育报

  近日,媒体报道江苏泰州警方破获了一起以“买卖、代发论文”为由实施诈骗的犯罪团伙。其诈骗金额超过600万元,并且以“诚信赢天下”为招牌,声称只要给钱,论文可以在国家级期刊发表。

  媒体所曝光的,或许只是有关论文买卖代发的违规违法行为的冰山一角。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成因复杂交织。根本原因在于背后的利益驱动,基本逻辑在于围绕利益的需求和供给。众所周知,在我国的专业技术评价和管理的职称制度当中,论文一直以来是重要条件之一。对于需求者而言,职称既是个人专业技术能力的重要体现,更和工资待遇等密切相关。对于供给者而言,代写代发论文属于低投入高回报的生意。但另一个关键的约束因素则是刊物和版面的稀缺性。所以,“论文发表”供需的任何一方,经过利弊权衡后,就可能侥幸一试、铤而走险。

  这里所谓论文大都是职称论文,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成果的体现。其能否公开刊发有个基本原则,层次越高的刊物对文章质量要求也越高。之于科技工作者,这是一个基本常识。因而,作为一个专业技术人员、一个科研工作者、一个知识分子,瞄着职称晋升需要花钱买文章发论文总归是件不那么光彩和心虚的事,在投机心切的驱使下,即便上当受骗也是羞于启齿和不敢声张,于是这种心理和行为让犯罪分子变得更加肆无忌惮,也不利于警方的依法打击。

  趋利,人的本性使然,但要取利有道。现行人事制度体系下,职称的确事关个人利益大小和多少。然而,对于一部分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和论文发表上需要有格外清醒的认识,要断了买卖职称论文以投机取巧的念想,要立足于自身专业技术本领的提升,不能为了眼前的小利而折了腰,否则在各种以假乱真的诱惑下主动上钩,则难免竹篮打水一场空。

  而且,随着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的深化,制度体系不够健全、评价标准不够科学、评价机制不够完善、管理服务不够规范配套等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科学分类评价专业技术人才能力素质。要求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的论文和科研成果条件,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淡化或不作论文要求;对实践性、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职称系列,可不作论文要求;探索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历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推行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研究成果和创作作品质量,淡化论文数量要求。

  很多科学研究要着眼长远,不能急功近利,欲速则不达。相应地,职称论文也要写在中国大地上,脚踏实地开展研究和进行发表,体现出科技工作者的真才实学,服务于和展现科学研究的创新。

  当然,还要营造科学研究和学术发表的清朗环境,避免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对于学术不端行为规范红线执迷不悟和明知故犯,对以论文买卖为牟利手段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要加强监管和严厉处罚并行,打破围绕论文发表供求关系的违规违法运行机制。一方面,相关部门加强学术知识系统的建设,基于知识网络数据库和学术期刊,强化公开查询和举报受理制度,形成一种强大的威慑环境,让人不敢投机。另一方面,规范和整治学术期刊等出版物市场,进一步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论文代写和贩卖行为,让人无机可投。

  (作者系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教育政策研究院副教授)

编辑: 张苇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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