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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赡养不仅是孝顺的道德要求,更是为人子女要承担的法律义务
今年春节期间,中央电视台在“新春走基层”特别节目中推出了一档名为“孝顺怎么做”的栏目,笔者看后深受教育和启发。恰好,笔者又在微信里看到朋友向大家推荐阅读一篇题为《把碗留给母亲洗》的文章,说它很感人。笔者不禁感到疑惑:“把碗留给母亲洗”,如此不孝顺的行为,怎么会感人?
仔细一看,文章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作者上大学的时候,有一次实习归来,和同学一起在带队的教授家里吃晚餐。餐毕,几个同学抢着要洗碗,教授却满面笑容地阻止道:“不急,有人洗呢。”他将碗筷放进水池冲去油污,然后轻轻地走到八十岁高龄的老母亲身边说:“妈,洗碗喽……”老太太精神焕发地走到水池边,慢腾腾地洗起碗来。面对大家诧异的目光,教授轻声解释道:“做母亲的没有不想为孩子做点什么的,即使她老了,但在她眼里,儿子永远需要她的帮助。让她洗碗,她就会感到儿子需要她,生活里就会多一些充实的感觉。我们提倡孝敬父母,除了帮助父母干活外,还要给他们创造机会,让他们爱你。”
是的,孝顺也需要讲究艺术,使我们照顾父母的行为符合老人的心愿。春秋晚期思想家老莱子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孝子,他不仅每日做可口的饭菜供奉双亲,在自己70多岁时还经常穿着彩衣,做些儿童玩耍的动作以取悦父母。有一次,他为父母端水,进屋的时候不慎摔了一跤,因为不想让父母为他难过,就想了个逗人开心的办法,索性坐在地上模仿小孩子哭,滑稽的表演让父母忘记了伤心。可见,关注父母的精神需求,让老人家保持愉快的心情,正是古人所提倡孝道的本意。著名教育家谢觉哉也曾说过:“养父母,不只是给他们穿吃、不冻不饿而已,还要有亲爱的诚意和敬意,使老人们感到愉快。”那种认为只需在物质上满足父母的赡养观是不可取的,应予纠正。
事实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现如今绝大多数老人已不愁温饱,能否完成经济上的赡养也不是衡量子女孝与不孝的唯一标准。关心老人的心理健康,为老人提供精神赡养,让自己的父母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成了新时代的孝顺标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就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第十八条还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可见,精神赡养不仅是孝顺的道德要求,更是为人子女要承担的法律义务。
孝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在新时代弘扬孝道,就应了解掌握老年人的心理特点,不断丰富和充实他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人生易老天难老,岁月无情人有情。愿天下的儿女们都能够讲究孝顺的艺术,为父母提供全方位的精神赡养,让老人家愉快地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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