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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赢官司丢市场”也是社会生态的投影
薛家明
//www.auribault.com 2016-04-29 来源: 未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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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中国2015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2015年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审、二审、申请再审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149238件,审结142077件,比2014年分别上升11.49%和11.76%.然而令人忧虑的是,97%以上的专利、商标侵权和79%以上的著作权侵权案,平均赔偿额分别为8万元、7万元和1.5万元,赔偿数额低使企业虽然赢了官司,但是丢了市场。(4月28日 《中国青年报》)

  谈起知识产权保护,有两个案件让我印象深刻。一个是苹果与三星的专利诉讼案。最终法院判决三星败诉,向苹果支付5.48亿美元的专利侵权赔偿金。其中,仅外观抄袭一项,三星就向苹果赔偿3.99亿美元。而这几乎吃掉了三星手机当年在美国的全部利润。另一件事是于正和琼瑶的专利诉讼案。由于《宫锁连城》照搬《梅花烙》创意,且剧中有21个桥段完全一样,法院判决于正公开道歉,赔偿500万元。

  同样是原创者的胜利,但两案在细节上的一些反差,还是让人五味杂陈。作为美国最大专利所有人的三星公司,居然放下身段,居然谦卑的以小公司自居,在庭审中大走悲情路线。而于正在诉讼中却一直保持强硬态度。于正坚称所谓的抄袭只是“网友和媒体炒作”。自己只是“继承与发展”了一些桥段。显然,相比于庭审结果,两案被告在态度上的落差,更让人记忆犹新。

  两者的态度反差何以如此之大?两个因素不容忽视。一是法律缺乏刚性。在美国,侵犯知识产权不仅包括技术专利、设计侵权,还包括外观侵权、创意侵权。而且,一旦侵权就会“罚死你”。而相比美国,中国则温柔得多。在处罚上秉持“填平原则”,权利人损失多少,法院责令被告补偿多少。据统计,目前97%以上的专利、商标侵权和79%以上的著作权侵权案,平均赔偿额分别为8万元、7万元和1.5万元,这也造成专利拥有者,赢了官司却输了市场。试想,处罚如此绵软,侵权者会有怕的概念么?

  更重要的是,社会对抄袭的纵容态度。一项调查很有意思,在于正抄袭案爆发后,居然有31%的人表示会继续看《宫锁连城》。其实,笔者对这个数字并不惊诧。想想看,在我们身边,类似的故事,不是一直在发生么?明知道书是盗版的,只要不影响阅读照买不误;在10元的盗版操作系统与数百元的正版软件之间,毫不犹豫的选择前者;宁愿在网上看枪版的电影,也不愿去电影院消费。殊不知,正是我们对盗版的这种纵容态度,形成强大的购买刚需,才造就了“于正们”的有恃无恐。没有买卖,哪有杀戮,不是么?

  可见,知识产权拥有者“赢了官司丢了市场”,既是法律乏力之痛,也是社会法制生态的投影。正是公众有意无意的纵容,法制的乏力,才造成了侵权者的有恃无恐。因此,保护知识产权,既需要法律“秀肌肉”,更需每个社会成员,从自身做起,抵制盗版和侵权,进而形成保护知识的文化氛围,从源头上遏制侵权行为。唯有法制和社会,同时向盗版亮“黑脸”,原创者才不会上演“赢了官司丢了市场”的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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