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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交管、财政等部门联合集中销毁无牌摩托车、套牌机动车共465台。其中,不乏卡宴、奔驰、路虎等名车,价值4000多万元。有人认为,销毁来路不明的机动车,消除了道路安全隐患,应该支持。也有人认为,价值不菲的车辆被砸烂,实在太可惜。
销毁是算综合账
价值不菲的豪车,眼睁睁被砸成铁疙瘩,谁看了都不忍。可从管理部门的角度而言,销毁无牌、套牌车,算的是一笔综合账,它不仅包括经济成本,还包括了安全成本、管理成本等等。
先说说安全成本,无牌车、套牌车上路,安全隐患是显而易见的。放任这样的车辆上路,是对道路安全的不负责任。安全无价,安全风险极高的车辆就该销毁。再说说管理成本,无牌车、套牌车在日常运行中会逃避种种应缴费用,还涉及交通违章等,相关管理都不可或缺。此前媒体曾多次报道过无牌、套牌车肇事逃逸事件,这无疑也会增加社会管理的成本。(周东梁 北京 职员)
应探索长效机制
为了安全考虑,消除无牌无证车辆上路隐患,有关部门需要积极作为。但是不是就一定要“集中销毁”?这样做是否真能达到“震慑效果”?值得商榷。
四五百辆车集中摆放,多辆工程车浩浩荡荡,一声令下,机动车顿时“灰飞烟灭”。声势是出来了,可行政成本账被忽视了,社会收益也被忽略了。如今,个别地方或部门在处理问题时,往往追求轰动效应,喜欢大操大办,没有将精力集中在探索长效机制、取得实际效果上。要真正根治套牌车违法行为,需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方可奏效。(章中林 安徽东至 教师)
一“毁”不能了之
粗暴销毁套牌车并不可取。其一,套牌车辆可依法拍卖。根据相关规定,可由相关部门将该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拍卖,所得价款上缴国库。其二,从环保角度来看,如此简单的销毁方式,既不科学也不环保,容易造成二次污染。其三,从节约角度来看,应该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这些车辆虽是套牌,但一些零部件肯定还有利用的价值。(黄春景 广西防城港 市民)
不如拍卖做慈善
购买走私车辆、使用套牌上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理当予以查处。但价值4000万元的机动车被统统砸烂,浪费惊人,令人心疼。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不妨考虑慈善拍卖。
政府部门可将罚没的走私车辆予以拍卖,所得资金用于慈善事业。一来,政府以实际行动支持了慈善,二来这一示范带头作用将促使更多人投身慈善事业。当前我国正在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建议今后相关部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改变简单地将罚没物品销毁的做法,让其发挥最大效益,通过将罚没物品拍卖用于慈善事业,实现一举多得。(魏文彪 江西南昌 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