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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说走就走 驴友需备案
//www.auribault.com 2015-11-19 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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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两年,“驴友”穿越秦岭迷路的新闻时有发生,《陕西省旅游条例》在修订时拟规定,在没有道路通行的地方或者旅游景区游览路线以外的地方,组织开展穿越山岭、攀登山峰等具有危险性的健身探险旅游活动,组织者应当向参与者作出风险提示,并应当提前5日将活动时间、地点、路线、人员名单、保障措施、应急方案等向县级以上体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备案的话,对组织者和参与者都要处罚。(11月18日《华商报》)

  赞成

  最大善意表达

  “鸢飞戾天者,望峰息心;经纶世务者,窥谷忘反”。1000多年前,南朝梁文学家吴均在《与朱元思书》中就表达了公务繁忙之余置身户外、放飞灵魂的愉悦享受。也正是基于这样的原因,近年来徒步穿越、绝壁登山等户外运动逐步成为很多人放松的主要选择。一则人们在户外运动中不仅可以领略“踏破青山人未老,风景这边独好”的豪气,而且可以锻炼人的脚力和心肺功能,也可以磨砺人的意志品质等。然而,由于户外运动组织不规范,缺乏风险意识、自救水平欠缺等原因,“驴友”们涉险事故频发,让人为之痛心。仅据中国登山协会不完全统计数据显示,从2001年到2011年,登山户外运动山难事故夺去了220人生命。而救援势必对社会资源是一种消耗。

  户外运动不可能“一禁了之”,对其严格规范,为“驴友”们套上“紧箍咒”不仅是题中之意,而且还是民本情怀的流露,是对生命的敬畏和最大善意的表达。尽管“条例”可能会使“驴友”们不如过去那样“像风一样自由”,但这些程序和人的生命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尽管正在审议的“条例”中对“什么样的规模需要备案、不备案怎能知道”等问题未有具体阐释,但正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所言,“条例”的修订其主要目的是“意在彼”,一方面备案不是审批,不是限制探险旅游;另一方面主要是立足于组织营救的时候能“按图索骥”等。因此,希望户外运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能静下心来读懂“条例”所释放出来的善意,强化自律意识,提升风险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当然还是希望所有的户外组织者到有关部门进行备案。(樊树林)

 提醒

  厘清救援费谁埋单

  驴友遇险,政府救援,支出的成本多昂贵。2014年10月份,6名驴友从秦岭石砭峪出发欲穿越牛背梁,结果因迷路失联。经过各方救援队伍3天3夜的紧急搜救,6名驴友被安全带出山。救援花费近10万元;2015年10月5日,17名驴友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长滩河自然保护区露营遇险获救。为救下驴友,直接经济支出10万多元,还不包括后续工作相关费用;2013年1月,24名“驴友”被困在海南永乐群岛,救助工作油费花费近40万……救援驴友的巨大耗费该由谁埋单,成为很需要作出回答的问题,可始终找不到答案。

  违规旅行的驴友遭遇危险时,政府当然要出动救援队全力搜救,但当事人被救出后,就应该要受到严厉的处罚。在美国,目前已有8个州通过可对“疏忽或刻意违规驴友”收费的法律。

  救援费该不该由驴友买单,要视情况而定。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包括国内与国际公共救助与灾害援助。驴友如遭遇“台风”灾害被困,救援所产生的费用应由政府来出,但如果驴友因个人冒险行为被困,应由个人承担费用。这些均需要在法律上加以规定,可我国有关户外探险活动的法律条款几乎空白,事故发生后的问责机制也不完善。在这方面陕西其实是可以走在全国前列的,但仅仅是“备案”,则太温柔了,恐怕很难起到约束作用。(王军荣)

  担忧

  莫沦为纸老虎

  鉴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多数情况下,事件平息后,驴友不但不用承担责任和费用,还可以继续我行我素,随时组织一场“说走就走”的任性旅行。对驴友“只救不罚”虽饱受公众诟病却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对驴友群体进行合理管控已经迫在眉睫。

  在这种背景下,陕西作为旅游资源丰富、驴友活跃的地方大省,开全国之先河,制定专项条例,率先推出“驴友备案制”,对驴友行为作出制约,无疑具有十分积极的标杆意义。此举给向来不太守规矩的驴友活动定出了规矩,听来不错。但是,驴友团本身是一种十分松散、甚至随机的组织,从操作落实的角度而言,这个看似严苛的“备案制”有些无从下手。诚如有人担忧的那样,具体什么样的规模需要备案?不备案咋能知道?面对这样的诘问,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人士给出的回复却多少让人有些失落,他坦言,“这一条款更多的是提醒驴友有风险意识,是事后监督,主要靠自觉履行。”

  听上去掷地有声的备案制,还列明了罚则,可到了落实层面,却成了“提醒”、“事后监督”、“靠自觉履行”,原本是限制驴友行为的“一剂猛药”,不期却变成了依赖自律的原则性制度,说白了就是个“纸老虎”。很容易让“规范驴友行为”的初衷化为泡影。好在,当下这些条款尚处在审议修改阶段,尚有机会做出调整。真诚希望地方上能就相关不妥之处尽快作出调整。(陈科峰)

  剖析

  拴好安全缰绳

  对于“探险备案”制度,驴友们似乎也是不买账的。一些人认为这侵犯了他们探险的自由,既然需要审批,那么就会有两种结果:一个结果是审批,一个结果是不审批。如果没有审批,探险的心岂不是很受伤?表面上看,这种想法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但是,作为驴友也应该多些理解。探险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更重要的是确保探险的安全。探险不是拿生命当儿戏。假如说,你设计的探险路线是安全隐患小的,你探险的措施是有保障的,你探险的技术是达到一定标准的,我想有关部门应该不会故意刁难的。

  事实上,通过最近这几年发生的探险事故来看,很多驴友的探险之旅,实际上是在拿生命当儿戏。不仅没有探险的水平,只是凭着一时的兴起和任性,而且规划的路线都是十分凶险的地方。甚至连专业技术很高的救援人员,都会遭遇艰难险阻。到最后,不仅救援失败了,连专业救援人员都会被困或者是死亡。随意探险不是一场游戏,这是对家庭,对社会,对自己的不负责任。有了备案制度,不仅对驴友安全有好处,而且对于事后救援来说也是一种保障,一旦出现问题,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确保救援的快捷和有效,缩短救援时间,为生命脱险争取时间。

  从这个角度来说,陕西省的“探险备案”制度是安全的需要。不过,能不能终结驴友任性而为的驴脾气还需要更多做些工作。一方面,不让制度成为摆设。另一方面,则需要在探险的入口处把好关口,防止那些不愿意备案的驴友私自闯入。“探险备案”是个不错的制度,值得各地效仿。是到了治治驴友驴脾气的时候了。拴上缰绳,戴上笼头,驴友才能成为社会的好友。(郭元鹏)

  三言两语

  探险不是蛮干。不做详尽的准备只会暴露无知,不会展现驴友的勇气。

  ——陈芳

  各位驴友,切勿为了一时探险之快而失去了欣赏人生美丽风景的机会。且行且珍惜,且行且小心。

  ——吴风范

  我想知道,那些被人历尽艰辛救下来的驴友,有没有感到羞愧和内疚?您倒是说走就走了,出了事儿还得别人来补救。

  ——孙嘉怡

  其他省市也该效仿。

  ——梅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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