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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
可免天价难免欺诈
有了这样一份书面的“合同”,顾客不再怕商家凭空多要钱,商家也不用担心顾客说话不算话,双方的权益都多了一层保护,这无疑值得肯定。
不过,商家对商品要明码标价本是消法的明文规定,每个饭店也都在严格执行。在这样的情况下,仍然出现了“天价虾”这样的欺诈消费者的事情,说明仅靠明码标价还难以阻止一些不法商人的逐利之心。对于“餐前确认制度”来讲,也许可以避免顾客掉进“天价”陷阱,但仍然难以避免被欺诈的命运。
以“天价虾”事件为例,如果当时就有“餐前确认制度”,顾客看到一盘虾居然需要一千多块时当然会拒绝购买。但如果上菜的时候只给你一只虾,虽然是菜单上写好的38元,顾客也签字确认,但还是上了当。到时候,很可能顾客点了一桌子菜,价钱也不贵,只是还不够一个人吃。
所以,仅仅靠“餐前确认制度”还不能完全阻止商家的宰客行为。再严密的规定也有漏洞,只要商家存心欺诈,顾客怎么小心翼翼都防不胜防。想要让商家真正做到诚信经营,让他们的身上多一些“道德的血液”,还得靠政府部门的监管。只有对不诚信的处罚远超过欺诈的得利,商家才会守法经营,后来者才会望而却步。
还是以“天价虾”事件为例,顾客挨宰后报警,警方让顾客找工商和物价部门,物价局则称已经下班,让报警找110,甚至声称必须过完节才能解决。最后转了一圈,还是派出所民警进行了调节,调节的结果,居然是暂时先给了商家钱顾客才得以脱身。对这样明摆着的欺诈行为还这么处理,难怪商家有恃无恐。
可以想象,如果当地有关部门对欺诈消费者的商家的态度能够像事情曝光后一样雷厉风行,就不会有所谓的“天价虾”事件。换句话说,如果我们的管理部门能够严格执法,让那些心怀不轨的商家没有搞小动作的机会和胆量,顾客在餐前要不要签一张确认单,其实也无所谓。
刘昌海
提醒
莫留下“宰前空子”
有必要提出“把好事做得更好”,比如不能留下“宰前空子”。
何谓“宰前空子”?经常关注媒体报道的并不陌生,在有些旅游城市和景区,个别无良的商家自有其“宰客高招”:当客人尚在犹豫要不要点某种名贵的海鲜水产时,哪怕你无意中轻轻颔首点头,店家便马上捞出将其摔在地上,然后就迫使客人“引颈待宰”了。可想而知,遇上这类早有预谋的“做局”坑客者,就算当地有着“餐前确认”的行业自律,到时账单摆到面前,他能让你轻轻松松地“不予确认”吗?
“餐前确认”莫留下“宰前空子”,当然是“不惮以最大恶意”来防范坑客商家;不过,既然以前那些玩弄价格欺诈的经营者,也是千方百计、绞尽脑汁地盘算着如何“套”住消费者,并使之百口莫辩,往往只得乖乖付出冤枉之钱,那么对于可能出现的“宰前空子”,最好也能未雨绸缪,且辅以针对之策。而若早作防备,相应的措施其实也很容易,只需加上这么一条:在顾客“餐前确认”还没通过前,店家任何的“擅自宰杀”都由自己负责。
有理由相信,为打造文明和谐的旅游消费环境,“餐前确认”的行业自律,应会被各地见贤思齐、借鉴参照。但正如有些论者认为,自律更需他律,除了推行“餐前确认”以让消费者可以“据理力争”,更要对冒头露水的害群之马严加整治,比如一有违规就公示“信不过”的警告等。从某种角度来说,只有让违规成本大大增加,才能令宰客欺诈闻风丧胆。
陈海荣
三言两语
有个政策总比没有好。——郁宁宁
能不能起到作用吗,还要看监管部门的认真程度。
——孙梦
中国人多,素质有待提高,景区也不能一味想着赚钱而不管服务,所以打造舒适的旅游景点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钱海燕
景区的东西有的贵得离谱,希望这个能遏制一部分宰客行为。
——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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