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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
不该是“穷人的悲哀”
此新闻一出,舆情几乎一边倒地同情着两位“倒霉”的当事人,认为有关部门判罚过重——不过是刷了几次自己家人的社保卡,而且累积数额只有一万多元,便让母女俩双双获刑,如此判罚未免太重太没人情味了,还有人称此事发生与穷有关,是“穷人的悲哀”。对此,不敢苟同。
母女两人动用家人社保卡被判诈骗,不过是依法行事,并无违越法律精神。而此案之所以引起广泛关注,实是因为曾经发生的类似案例鲜有判罚未被提到法律高度来解决罢了。
出现冒用家人社保卡情况,是一些人对社保卡的功用存在误区,认为卡中余额可以自由支配,家人可以共享共用。其实,社保卡中的钱由个人缴交和国家补贴两部分构成,专款专用于医疗救治和社会保障方面支出,严格说来,社保卡中的钱为救命钱,即使卡中有较大余额,也不能挪作他用。否则,如果当事人日后需要医疗救治,卡中没有余钱,只能由国家埋单,这也增加了国家和社会负担。现实中有人用社保卡中钱从药店购买生活用品,都违反了社保管理条例,改变了社保金用途,损害了国家利益,一经发现,是要受到处罚的。
目前,国家已经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从老人到孩子,都有一张属于自己的社会保障卡。老人冒用老伴社保卡,估计是因为老伴社保卡中有较多余额,此外报销比例可能会高一些。这就涉及到社保卡的管理以及社保政策的宣传和调整问题。社保部门在管好用好社保基金的同时,还要让社保政策惠及民生,对高血压这类需要长期服药治疗的慢性病,可以让其通过办理慢性病手续来提高报销比例,不能让贫穷阻挡了群众的就医之路。如果邹某知道了这一政策,相信也就不会再打老伴社保卡主意了。进一步而言,让患者“病有所医”,则是涉及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德政工程、民生工程,有关部门须把好事做实,把实事做好。
叶传龙
●三言两语
这是法治进步,还是社会保障的悲哀?
——牛海
在感叹法律铁面无情时,个中的细节更让人心透凉气。谁来关注中国的弱势群体,谁来拯救这些贫困的家庭?这是一个什么家庭;丈夫卧病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获刑的小女儿52岁,获刑的母亲有高血压。
——孙阳子
有点反应不过来,这个是要抓冤大头吗?现行社会此案例屡见不鲜。
——杨丽丽
追根溯源,最终的最终,还不是医疗体制的不完善及对药物管理的不到位吗,几毛钱的药,经了药商的手就变几百上千,如果能够从源头把这个问题解决了,谁还用如此?
——黄勇
完了,我用过我爹的社保卡,我要不要去自首?
——张睿
特别费解,社保资源不是公共财产?其次婚内财产其妻是否有支配权,个人福利保障也属于个人财产资源,是否可视为丈夫义务照顾妻子的手段?如果这些全都不成立为何结婚,婚姻失去了相互偕老的责任和义务,要它何用?
——王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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