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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3月5日,广东东莞一轿车被后车撞翻,交警认定前车违法变道负全责。后车车主唐锦湘将行车视频传上网,称“只要对方全责就去撞”“已撞过7辆车”,被众多网友指责,但交警调查确认他只是在吹牛。而对那一撞,唐说“只是在维护路权”。前车违规超车,后车要不要避让,你怎么看?
然玉(四川 媒体人):所谓“路权”,绝不意味着立时可见的正义,也绝不意味着“果断出手”报复有理;所谓“路权”,同样绝不可以成为“路怒族”的托词,也绝不可以成为司机放手冒险的理由。一个显而易见的常识是,当人们越发信赖通过私力救济来追求“报应不爽”,那么便注定了,可靠的公共安全永远难以实现。
主持人:不论是去年的“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还是这次的“愤怒撞车”,背后都有路怒症的影子。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交通参与者都十分鄙视那些不按交通规则行事的人,然而,却经常无视自身的交通不文明行为。一方面失去了反求诸己的自觉,一方面又对规则失衡感到愤怒,进而做出过激行为。
毛建国(江苏 媒体人):对于这一新闻,某门户网站进行了一个调查。截至到3月21日下午3点20分,在“你是否有过类似被变道车干扰的经历”的选项中,有92.2%超过1万票选择了“有过”;而在“你是否支持‘撞翻变道车’是维护路权”的选项中,有60.3%总共6634票选择支持,只有32.8%总共3614票的人选择不同意。这样的投票结果,比“强制变道被撞翻”还要值得关注。对于强行变道,心有不快是可以理解的,但生命重于泰山,没必要把自己和别人置于危险境地;即便出于惩罚一下别人目的,也可以选择向交警举报,而不是“损人不利己”的“以暴制暴”。
主持人:这起撞车事件已然引发了持续的讨论,它是一起交通事故,又不仅仅是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思考似乎也是多方位的。
斯涵涵(湖北 职员):此案警方已经依据法规和客观事实,给出了纯技术性的法律判断,但在刹车与撞车之间,在路权与生命权之间,我们该如何判断与取舍,学会如何敬畏法律、遵循规则,尊重生命,文明驾驶,该如何给自己、他人、社会都系上“安全带”,关于此类的思考远未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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