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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票价岂能内外有别
//www.auribault.com 2016-09-07 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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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作为山东日照重点旅游演出项目的“日出东方”海之秀首次公演,不少市民和游客前去观看。据了解,本地市民购买演出门票半价,且今年在半价基础上买一赠一,折算下来,一张票最低仅花40元,而外地散客需原价购买,一张票最低需花160元,这让一些外地游客大呼“不公平”。

  A:歧视性市场行为?

  从景区的地位与归属来看,不少景区是著名的文化遗产,是全体国人共享的名胜。地方只是名胜古迹的管理者,并非所有者。既然是文化遗产,就应具有公益性与社会功能,不能单纯以票价论价值,更不能只优惠本地人。不管是本地游客,还是外地游客,他们在市场上消费应该享有公平的市场权利。《价格法》明确规定:“经营者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不得有实行价格歧视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日照该景区在旅游票价的问题上,设立双重标准,外地游客票价是本地游客的4倍之多,就是一种歧视性市场行为。(叶祝颐)

  B:照顾本地人无可厚非

  很多地方推行“本地人优惠”的政策,其实有着某种特殊的利益考量,尤其是一些知名的景区,有了当地人的低价准入后,也会带来源源不断的商机。本地人能够以更低的价格进入景区,既可以方便推荐和服务自己的外地朋友,起到“牵线搭桥”的作用,也让自己的本地人优势得到显现,并因此扩大景区的商业推广和营销渠道。

  因此,景区所在地的当地人获得相对优惠的景区价格照顾,无论从情感接纳上,还是市场需要上,都会少一些分歧而多一点共识。(唐伟)

  C:应向特殊群体优惠

  票价优惠该给谁,也是管理能力与智慧的体现。假如向学生、军人、老人及残疾人等群体优惠,不会引起争议。而这种建立在户籍基础的优惠,除了彰显“土著”的身份优越感外,别无益处,还会固化已有的社会偏见。不争气的中国旅游让国人产生了不少偏见,“专宰外地游客”就是典型。在这种消费心理面前,演出票价“内外有别”无疑会刺痛公众敏感的神经。(陈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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