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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消除就业性别歧视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在北京等地多所高校的调查显示,高达86.6%的女大学生受到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其中,有80.2%的女性反映,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招聘信息显示限男性或男性优先”“不给女性复试机会”“提高对女性的学历要求”等现象。
「短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岗位外,任何单位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但现实中,仍有不少单位偏爱招聘男性职工。为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就业性别歧视救济机制,对涉嫌就业歧视的用人单位进行公开严肃处理。同时,女性在遭遇就业歧视时,要勇敢站出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全面放开二孩政策的大背景下,因结婚、生育等因素造成的就业性别歧视可能会增多,更需要国家层面尽快完善相应政策,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
让无臂残疾人“摁手印”太荒唐
26岁的河南小伙吴建平在5岁时遭到电击,失去了双臂。日前,打算买婚房的他却因摁不了手印办不了购房贷款合同。经多次沟通,银行最终同意以拍照存证的方式签署合同,也已按流程进行审核。但吴建平表示,接下来还要去房管局办手续,又是一个坎。
「短评」让无臂残疾人“摁手印”,反映出的是管理服务机制的“残缺”。这种“残缺”源于两个方面,一是程序赘余,针对某些事项,有关单位坚持了比正常标准或法定标准更苛刻的标准,增加了办事难度,给残疾人制造了障碍;二是程序不足,只按照健康人设定条件和流程,对残疾人的身体情况考量不足,致使残疾人无法正常享有自身权益。对此,应用法律、行政手段明晰各管理服务领域的办事“必选项”,砍掉“赘余项”;设计既适合残疾人自身条件又满足监管需求的程序,为残疾人提供健康高效的权益实现通道。
公厕“重女轻男”是进步
住建部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标准明确要求,各地因地制宜,在新建和改建公厕时,按照3∶2的比例设置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人流量较大地区为2∶1,严格按照新标准提高女性厕位比例。
「短评」在商场、景区、学校、车站等公共场所,女公厕前排成长龙是常见的现象。出台标准明确提高女性厕位比例,标志着厕所文明乃至城市文明前进了一大步。不过,按照新标准建设新增公厕容易,改造存量公厕,确实不易。存量公厕受空间、结构等因素制约,从技术和成本的角度来说,改造难度较大,未必有人愿意埋单。因此,新标准实施后,一些公共场所仍有可能存在女性如厕难的问题,这就需要城市管理者制定相应配套政策,进行一场较为彻底的“厕所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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