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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鹿晗在台涉违法打工,被列为管制对象或将5年内被禁止进入台湾”的新闻登上各大网站,朋友圈也出现各种为鹿晗唏嘘的声音,但大家的态度一致,为鹿晗鸣不平。
事情起源于鹿晗赴台湾拍摄综艺节目《我去上学啦》时,被爆出持自由行观光签注,涉嫌违法打工。节目组发表声明表示,台相关部门确定鹿晗“非法打工”不成立,承认失误且暂时取消了在台的拍摄。
一件因失误而造成的尴尬事件为何台湾媒体上纲上线,大做文章呢?我想这是源于台湾媒体单方面的排挤与故意刁难。大陆与台湾同根同源,台湾居民到内地往来是免签注的,往来很自由,除了一些违反法律法规、分裂祖国统一的艺人,大陆并未限制包括港澳台在内的所有中国艺人的合法演出及活动。然而本是对等的文化交流,“台湾移民署”却杜撰出“非法打工”这道“伪命题”高谈阔论,伤害的不仅仅是一个艺人的心,也是大陆人的共同感情,这种拒绝的背后或是一些别有用心者的“鸡蛋里挑骨头”。
况且,即便鹿晗此行没有出现这样的失误,“台湾移民署”对于大陆艺人的签注限制,也是为两岸民间艺人的交往作梗。艺人交流本就是为了文化的繁荣,不宜将政治考量过多的注入其中,从而表现出对民间艺人交流的推推搡搡。
换句话说,“台湾移民署”的做法不合情理也不合法律,谓其不合情理,大陆与台湾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民间艺人的交流应该跳出政治意识形态之外,予以支持和维护,而不是一边喊着“同胞”,一边义正言辞的责难。
谓其不合法律,网名为@LCM的律师表示,鹿晗并未受台湾雇主聘雇在台湾地区从事工作,所以他的行为并不违反就业服务法。台湾媒体将鹿晗的行为解读为“非法打工”是不对的。
于情于理于法,'台湾移民署“的态度是站不住交脚的,这种刻意而为之的”孤立“,是在挑逗两岸民众的情绪。一个本可以容错的事情,现在却闹得沸沸扬扬,在损害了大陆人情感的同时,也为两岸间文化交流的纽带添了道划痕。
既然如此,这个锅我们当然不背。事实胜于雄辩,而且任何无关紧要的小事情应该为两岸民间艺人的交流让路,当然这种交流是积极的。
两岸之间大约都共同经历了5000年中华文明的熏陶,而相比南洋或欧美华人,两岸中国人仍然在使用共同的载体(汉字与汉书典籍)教育后人。只要维持这个基本条件永远不变,那两岸的基本价值观就永远不会变。即,以文化认同为纽带的身份认同,以及在长期的征服与同化历史进程中形成的鲜明的性格特质。
两岸的同多于异,促进两岸民间交流、发展的眼光要从历史看向未来,在前进的路上再不断融入,不断加强彼此间的关系。两岸民众都需要深深铭记,两岸血浓于水的关系,任凭什么力量也不可能分开。
而台湾媒捡了芝麻丢了西瓜,让本不该成为新闻的事情成为了新闻,更是让这件原本可以平和解决的问题,陷入争议,遑论大陆民众,就连台湾民众都看不下去了。台湾女星刘乐妍说,台湾节目也经常去上海北京取景,制作单位还不是买张机票飞过去说录就录。大陆从来都是打开怀抱喜迎台湾民众的,反观台湾方面总是一副欲拒还迎的态度。
我希望两岸人民能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而非“我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最后借用刘女士呼吁台官方的一句话结尾,“很多通缉犯等着你们去抓,希望执法单位能够为台湾人做一些更重要的事情,而不是净做一些无关紧要却又伤害两岸人民情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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