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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下这个题目完全是有感而发,原因来自最近两则新闻,触动太大,不得不说。
一则是关于《三联生活周刊》主笔尚某的新闻。据检方指控,2009年至2013年期间,尚某利用担任《三联生活周刊》主笔的职务便利,为某公关公司、某国际品牌管理公司等撰写宣传性文章并刊登在三联生活周刊上,通过其个人银行卡非法收受上述公司给予的发稿感谢费总计人民币8万元。尚某因涉嫌受贿罪日前在朝阳区法院出庭受审。
二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日前通过官方网站公布,给予广西盐务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刘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法有关规定行为,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广西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原队长白某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给予柳州市委维稳办原主任张某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三人“出事”的原因是不久前在网上热传的“女子赴宴遭官员猥亵施暴”事件。这三人是事件当事人。
有人会觉得这两则新闻风牛马不相及,为什么会拿到一起说,其实这两则新闻至少有两大共性:一是皆因极端低级的错误引发;二是惯性思维作祟,毁了自身前程。我相信这两点,对我们每个人的触动都很大。
先说为啥是极端低级的错误?1979年出生的尚某,高材生,媒体圈内小有名气,我本人都多次看过尚某写的文章,佩服他的才情,结果给“公关公司”写软文“栽”了。作为曾经的媒体同行,我不是表白自己多么高尚,但我至少知道什么东西不能碰,尤其是某些所谓的公关公司。近几年,这样的悲剧太多了。我身边曾经的同行好友、同事有不少因和一些公关公司合作出事了,有的落得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一句话很惨。见得多了,我至少明白要远离一些公关公司。可能不少从事媒体朋友遇到过,经常QQ在线,冷不丁冒出一个加好友提示,注明“公关发稿,有报酬”,我会毫不犹豫地拉黑。当然公关公司的存在有其理由,问题是作为一个媒体人学会怎么和公关公司打交道。公关公司完全是市场经济下的产物,它当然遵循的是完全市场经济规则,这就意味着“你帮我发了稿,我就给你钱,你出了事,我却管不了。或者我出了事,你跑不了。”更何况,我见到很多出事的同行有的因为区区几千元,有的最多不超过10万,结果毁了一生,可悲啊!
再看喝酒的刘某、白某等人,犯的错误更加低级。我相信,他们几个人坐在一起肯定有交情,问题是喝酒就喝酒,你还叫了女同志陪酒,再说陪酒也没啥大不了,你竟然还想着吃人家“豆腐”,“豆腐”没吃成,结果还动手打人家?!真可谓前一分钟端起酒杯称兄道弟,你好我好,一转身翻脸不认人。这几位仁兄啊,你们犯糊涂也不至于到这种地步!现在他们每个人可能肠子都悔青了,但来不及了。
有人会不由自主地想,是什么原因导致尚某、刘某等人犯下这样低级错误?冠冕堂皇的理由无非就是法律意识淡薄之类。但我想说的是,他们几个人皆因“惯性思维”惹祸。大家知道长期以来,各行各业形成了很多所谓潜规则,媒体行业曾经也是一样,参加活动多数会有“车马费”,平时采访不少都会有打点,更别说一些目的性强的“软文”了。“车马费”等出现有多方面原因,媒体自身、活动组织方各有所需,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所谓的规则,给的人“大大方方”,收的人觉得理所当然。总感觉我给你发了稿,就这点小钱不会有啥事。即使国家进行了专项整治,但有的人总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出事的是少数。这就是惯性思维。
同样,对刘某等人来说,长期以来内心深处不自觉地一直把自己当成“官”,总认为是官员就养尊处优,是官员就身处高位,是官员就可以说一不二,甚至是官员就可以想干啥就干啥。偶然间遇到一个他想干啥,结果遭遇反抗的就受不了、怒了,进而动粗了。这难道不同样是惯性思维惹的 祸?我好奇的是,八项规定出台后,那么多人因个人言行和作风不慎吃了大亏,难道对你们一点都没有触动?难道你们真就不知道,在互联网日益融入人们生活的今天,话语体系变了,我们每个人一言一行,稍有不慎随时都可能被公之于众,更别说官员了。
世事变了,醒醒吧,这样的惯性思维不灵了,也真是不应该再有了。无论对尚某,还是刘某、白某等,说实话我们每个人走到今天都不容易,要学会自重自爱,自己珍惜自己。在法律面前,在“大气候”面前,每个社会人都要学会去主动适应这种变化,而不是让环境来适应你。你今天不换脑子,依然执迷不悟,我行我素,甚至依然觉得很多事离你很远,“老子依然是天下第一”,不把法律当回事,不把我党的纪律当回事,不把组织当回事,那就等于在自我作践。某些人的今天,就极有可能是你的明天。
愿身边每个朋友“长点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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