挟牌索金 利欲熏心
分享到: | 更多 |
图 王铎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百年一遇的大暴雨,武汉市区内涝严重,这些天里不少车辆的车牌被雨冲落。南湖恒安路某公寓门前,有个不起眼的小副食店,引人注意的是这家店门口挂了好多个车牌。今天上午,车主严先生来回在积水路段找着自己丢失的车牌,最后在这家小店发现了自己的车牌,可是令他吃惊的是,店主经过确认,跟他说,是你的没假,但要拿100元报酬。(7月11日央广网)
法律规定,捡到东西应该归还失主。而且,捡一块车牌,举手之劳,也不是什么贵重东西,索要上百元,实是离谱,有发“灾难财”之嫌。其实,很多时候,天灾不只是在考验工程建筑质量和有关部门的抢险救灾能力,也是在考验市民的道德素质。相比于许多自发抗洪救灾,帮助别人的热心市民,这位“不白捡”的店老板显然不及格。
有道是:拾到车牌当归还,借机索酬心难安。洪灾面前当有爱,别让贪欲蒙了眼。另有诗为证:百年一遇大洪灾,捡牌索金实不该。君子爱财应有道,宜施援手不敛财。
文/叶建明 诗/一介草民、沱南子 题/史文霞
编辑:张苇柠
关于中工网|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京ICP备11015995号-1|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