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贩子
笑航
//www.auribault.com2016-07-21来源: 深圳特区报分享到: | 更多 |
颜庆雄 图
工商总局和微信支付的一纸禁令把“微商传销”模式拉入人们的视线。调查发现,继假面膜之后,传销已成为微商新毒瘤,朋友圈中到处充斥着拉人头的“微商”贩子。
正常的电子商务和微商获取利润的主要途径,来源于商品销售,而“微商传销”则是靠发展下线、虚假营销骗取别人钱财,扰乱了微商的健康良性发展。在移动电商大潮中,“微商传销”以“一夜暴富”为噱头,“暴力刷屏”,先是五花八门的“产品秀”,紧接着是各种订单总额、买家好评截图,“晒”高收入,最后辅以“打鸡血”式的煽动性文字,传销式的套路化宣传,目的就是拉人头,诱人入局。相关部门只有及时跟进,加大对微商运营的监管力度,才能清除此类毒瘤。
编辑:张苇柠
桑胜高:治“伪商”,微商方得健康发展 2015-04-10 |
信海光:“微商”乱象并非无法可治 2015-04-20 |
陈 彬:“微商”不是法外飞地 2015-05-06 |
乔子轩:治理“微商传销”须尽快补齐法治短板 2015-05-25 |
张智全:微商骗局频现呼唤法治纠偏 2015-08-05 |
微商乱象呼唤监管补位 2015-08-05 |
杜 晓:微商洗牌是步入法治化的前兆 2015-11-27 |
“微信贩号”呼唤监管升级 2016-03-21 |
网络号贩子贵在“常打”而非“深挖” 2016-03-22 |
打击微商传销得补法律漏洞 2016-07-04 |
关于中工网 | 广告服务 | 版权声明 |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2957号 |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0120170038)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11630) | 京ICP备11015995号-1 | 联系我们:zgw@workercn.cn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广媒)字第185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2008-2022 by www.auribault.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