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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本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惠民工程,有利于改善学生的营养状况,提高儿童的健康水平,在具体的发放过程中,却遭到一些家长的吐槽。这是为何?一些地方的儿童营养餐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点儿“变了味”。某处于东部地区农村的教师反映,鉴于以往配送食物的过程中,出现过“缩水”或食物变质的问题,不少领导怕担责任,于是把发放食物改为发放现金——让学生自己随意买,爱吃什么买什么。而一些基层农村学校为了省事,改为一个季度发一次。不过,因为怕学生把钱弄丢了,所以学校按季度给家长发钱,每个季度100元。(《中国青年报》10月24日)
●评判
营养餐不能缺道德营养
2011年12月,国家开始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目的是为了加强中小学生的营养,促进孩子健康发育和成长。2012年6月,教育部等15个部门印发《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等5个配套文件,规定学生“营养餐”应以肉蛋奶为主要供餐内容,供餐模式应逐步以学校食堂供餐替代校外供餐,为确保食品安全,学校负责人应陪餐。
目前,“计划”已经进入第六个年头,但从落实情况来看,显然未能达到预期目的。必须承认,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此前被一些地方执行歪了,变成了“偷梁换柱计划”、“以次充好计划”、“发钱了事计划”和“借机敛财计划”,导致许多农村贫困学生,非但未能从这个善政中得到实惠,反而因“营养餐不营养”,吃坏了肚子,吃伤了身体。比如,近期网络实名举报,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同初级中学老师们不交饭钱蹭吃初中学生营养餐,学校负责人陪餐,变成了全校老师“蹭”营养餐。
可见,营养餐不能缺少“道德营养”。侵占和克扣学生营养餐等荒唐事件的发生并非偶然,从一个侧面折射出现代社会的道德困境。当一些人丧失了诚信和良知,连救助农村贫困学生的营养餐都不放过,都要伸出一双黑手,这时候,除了寄望于群众和公益人士监督并留下铁证,还需要学校信用自觉和教师人格自律,更需要教育部门及慈善机构用制度进行有效监管。因此,应尽快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管理办法”,加强营养餐食品卫生和资金安全管理,让农村孩子吃得饱,更要吃得安全。
张西流
●追问
营养餐究竟肥了谁
把发放食物改为发放现金,让学生自己随意买,爱吃什么买什么;为了省事,一个季度发一次,由家长代领;也有的营养餐补助和扶贫款不兼容。如此,营养餐变了质,更滋养不了学生。“肥”了的只能是不负责任的教育部门、黑心的商家,甚至不明其理的家长。那么,层层部署的监管又去了何方呢?
让学校营养餐更阳光,是利在当代、功在长远的好事情。在今年8月30日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云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秀屏中学学生刘红英,就表达了她的心声:“我们吃饱了,吃的有营养了,就有足够的精力投入到学习当中。”“我一定要好好读书,不然怎么对得起党和国家对我们的关心,怎么对得起学校和老师们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呢?”
孩子的心灵是纯洁的,他们食用的“阳光校餐”也就本应该干干净净、安安全全。这就需要严格把好食材安全的各个关口;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肃的问责杜绝从孩子嘴里“揩油”现象的发生;借助“阳光校餐”项目大数据平台,进一步提升这一民生政策的透明度;不断加强营养健康教育,让学生吃出营养、吃出健康。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其健康不仅是一个家庭的大事,更关系着民族的希望。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切实改善农村学生营养状况,解决贫困地区儿童营养不良问题有效途径。面对存在的问题,需要相关部门加强重视、改进,确保每一份营养餐都吃得安全,每一块钱都吃到学生嘴里,确保“营养餐”真营养、真健康、真阳光。
杨玉龙
●质疑
教育质量也堪疑
家长们吐槽的原因,是在一些地方,由于在配送食物的过程中出现过“缩水”或食物变质的问题,于是就改为发放现金;而由于怕学生把钱弄丢了,就直接发给家长。至于这些钱最后能不能变成食物吃到学生嘴里,学生家长为了领100元钱,可能要请假来学校,耽误比100元更多的收入,则不在学校的考虑范围之内。
从这些地方的做法当中,我们只能读出四个字:不负责任。这也让我们担心,如此不负责任,连一个上级拨款的营养改善计划都完成不好,能够教育好学生吗?这不是上纲上线,更不是杞人忧天。其实从宏观上讲,不折不扣地执行营养改善计划,让我们的下一代能够摄入充足的营养,拥有强健的体魄,这本身就是教育的一部分。本该让孩子们吃到营养的食物,结果却变成了直接给家长发钱,这一部分教育工作显然没有做好。
其实在很多地方,为了推卸责任而在教育教学中打折扣的事情并不鲜见。比如很多地方为了减少发生安全事故的概率,取消了统一组织学生春游,甚至取消了体育课和运动会上有可能带来危险的项目。这样的教育教学,貌似安安全全地完成了任务,实际上是偷偷打了折扣,只做了表面工夫。这种做法不是发现问题后解决问题,而是一直回避问题和掩盖问题。不客气地说,这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太平官思维在教育领域的体现。
从事什么职业,担任什么职务,就要承担什么责任。所谓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在其他领域也罢,在教育领域也罢,如果净想着自己头上的乌纱帽,总是不想承担起责任来,那么,真的不如别吃这碗饭,去找点别的事做。
刘昌海
●建议
买起马还要配好鞍
显而易见,营养餐要做得好,需要地方政府拿出配套资金。但各地的财政状况千差万别,有的地方能进入预算笼子,有的地方属于吃饭财政,未必有财力预算得上。这样一来,把营养餐的事办好,就需要想办法了。
制度供给、中央投入等“大盘子”都已到位,学生能不能吃上营养餐、能不能吃得好,更直接取决于地方政府的“小盘子”。中央政策能否不打折扣地执行,补助标准够不够,配送体系怎么建,食品安全如何保障,这些问题,需要地方执行与顶层设计有效对接,把各项责任一一落实。
营养改善计划并非代替午餐,也不是国家将这些地区义务教育学生的午餐“全包”了,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做一个补充和改善。在统一的餐费标准下,怎么吃、吃什么不能搞“一刀切”。营养餐涉及22个省份、近千个县、3000多万学生,各地经济条件不一样,物价水平不一样,孩子们的营养状况、饮食习惯不一样,学校供餐的基础也不一样,而补助的金额是按照人头来的。在一些贫困地区,午餐的主食是孩子从家里带的,“3元钱”的营养餐在这些地区可以用来解决午餐“副食”的问题,或作为课间的营养补充,可能有助于缓解“买起米做不起饭”的尴尬。
总之,把“3元钱”一发了之,恐怕无助于改善孩子的营养。要达到改善孩子的营养状况、保证孩子健康成长的目的,需要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共同努力。买了骏马,还要配好鞍子。
张全林
●三言两语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变了味”,与免费提供营养餐的目的背道而驰。
——周洪庆
营养餐被吐槽,缘于营养流失“变味”,使营养餐没有真正到“胃”。教育主管部门应该监督这项利好政策的落实到位,跟进完善各项保障措施,才能真正实现“阳光工程”的初衷。 ——丛莲
营养餐成了有名无实的“空头支票”,为何会出现这种情况,归根结底,还是缺乏必要的监管所致。
——朱丹
落实营养餐计划,基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任务责无旁贷,如果怕担责,如果不能将好事办好,用老百姓的话说,那就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
——韩玉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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