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一: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 工会责无旁贷
元旦假期刚过,中华全国总工会举行研究推动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专题会,就学习贯彻落实王兆国同志关于解决欠薪问题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春节前职工工资清欠工作明确要求、做出部署。拖欠职工工资是一个老问题。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这一问题有所缓解,但仍未从根本上解决,特别是受经济形势影响,一些地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严重困难,有的领域拖欠工资现象有所反弹,当前的工资清欠形势依然严峻。[详细]
评论二:要主动、更要依法和科学
中华全国总工会今天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春节前职工工资清欠工作的紧急通知》,不仅强调了要把开展职工工资清欠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摆到工会工作突出位置,而且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指明了方向和路径。中国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肩负着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及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的责任和使命,这决定了工会组织在开展职工工资清欠工作中,不仅在认识、行动上要到位,而且在方式上、方法上也要到位,既要旗帜鲜明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又要积极有效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详细]
评论三:发挥特色优势 切实彰显作为
12部门1月11日联合召开视频会议,进一步就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做好保障春节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并推出“对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报酬争议,要当天立案并加快结案”、“一地举报投诉,区域联动受理”等力举。这是2004年以来第9次就农民工工资支付开展联合专项执法检查,对工会开展职工工资清欠工作来说,无疑注入一针有力的“强心剂”。作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工会一直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联合专项执法检查的主要成员,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总结以往经验,针对当前清欠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工会要维护好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广大职工劳动经济权益,还需使出自身的“看家本领”。 [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