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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行车记录仪记录下来的场景:大晚上,一个碰瓷男在路口准备找车碰瓷,看到一辆车开过来,于是顺势倒车前面;对方车子里面是个女司机,女司机不知是没看到人还是一紧张,左右张望一翻,直接压过去了……就这么压过去了…(7月21日中国青年网)
坊间为这位女司机一片叫好之声,女司机这一行为的确让许多饱受“碰瓷”威胁之苦的司机解气,但毕竟涉及一个人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安全的问题,绝不是叫好那么简单,这一行为必须回归到法律层面来,才有利于分清是非,厘定责任,从而来规范行为。
在画面上看,女司机很可能是没有看到有人“碰瓷”倒地,才径直碾轧过去,如果是这样,“碰瓷”者就白伤了、白死了。这种可能性最大,因为车子本身是有视觉盲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还有一种可能,女司机是看到了“碰瓷”者倒地,但一紧张还是碾轧了过去。这种情况区分二种情形——一种情形是,如果车子本身没有停下来,碾轧是一瞬间,连贯性的动作,这种死伤主要就是由“碰瓷”者故意行为,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女司机不负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第二种情形是,如果女司机是看到了“碰瓷”者倒地,车子已经停下来了,但是,因为心中害怕,一紧张又加油碾轧了过去,这种情形下就可能存在民事赔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的问题了,因为,女司机存在过失的行为。至于具体承担多大的责任,这需要交警结合当时的情形和双方的过错,来进行具体认定。
再有一种可能,就是女司机是看到了“碰瓷”者倒地,心中一生气,故意加油碾轧了过去。这种情形下,女司机主观上存在故意,仍然要存在民事赔偿责任和故意伤害、杀人的刑事责任。但正如司机很难证明“碰瓷”者是故意的一样,司法机关和“碰瓷”者也很难证明女司机的行为是故意的,证据很难获取,“碰瓷”者可能面临碾了白碾的局面。不过,“碰瓷”者只要没死,都要受到相应的处罚。所以,这里奉劝“碰瓷”者别玩火自焚,搞不好不但可能遭受处罚,还可能丢了卿卿性命。当然,为女司机叫好的看客们,也不要盲目效仿,打电话报警最要紧。不然,也会担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