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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周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是时隔一年半后,该修订草案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相比上次,新意见稿更完善,财税法学界不少专家认为这次修订可称得上是“大修”。此前,《居住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结束了历时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阶段。
窥一斑而知全豹,在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方面,国家可谓大力推进。无论是新立法的法律案还是修订的法律案,都要向全社会公开,并征求意见,这已经成为近些年来立法工作的新常态。
广大的网友也许会问:“我提的意见,最高国家立法机关能听得到看得到吗?”笔者以亲身经历回答大家,绝对可以看到。笔者近年来几乎参加了所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报道,在人民大会堂与众多新闻界同行一起见证,审议法律案的时候,公开征求到的社会意见,都会在会上有所体现。常委会法律委员会将对征求意见情况专门形成书面报告,向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报告,与会人员也会拿到书面材料,有正式文本,也有信息更丰富的参考文本。在征求到的意见中,各级人大常委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政府有关机构、科研院所及高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大代表、专家学者、普通公众的声音都会得到充分展示,常委会会议组成人员在审议中也会把自己认为有道理的意见摆出来,为决策提供参考。例如,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进行初次审议前,2014年7月,该修订草案征求到了2468名网民的8877条意见和44封群众来信。草案规定食药监部门有权采取的强制措施,有的网友建议增加“冻结相关企业银行资金”的强制措施,这些都落在白纸黑字上。虽然网友的意见不一定被吸收到法律里,但在法律审议中是绝对能被最高立法机关看到的。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在中央的明确要求和立法机关的大力推进下,在今后的立法修法中,公民的声音必将畅通无阻地直达天听。
立法修法是每个人的事,所以,网友们,请不要犹豫不要怀疑,积极参与到其中吧,拿出主人翁精神,贡献出你理性、建设性的意见。更希望立法机关不断开拓更多亲民便民的渠道,凝聚全会社的力量,找出“bug”(电脑术语,指“漏洞”或不完善的地方),让“法治中国”升级版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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