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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的前提,必须以严格守法和严格执法为基础,而守法又必须用执法来保证
从7月26日南京开始将严查不礼让斑马线的机动车,集中整治时间约两个月。对此,南京交管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开车途经斑马线请主动让行,否则将一律面临罚款50元记3分的处罚。从2013年起,南京就启动了“文明礼让斑马线”活动。目前,公交车和出租车,尤其是公交车在斑马线礼让行人方面有了明显改善,看到行人过斑马线大多会停车让行。不过,相对而言,不少私家车的礼让意识相对薄弱,甚至会在绿灯最后几秒时加速抢行(7月26日《现代快报》)。
斑马线,俗称安全线,司机驾驶汽车看到这条线时,应减速缓行或停下,让行人安全通过。虽然,从去年开始国内一些城市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以来,有一部分司机自觉做到了“礼让斑马线”,但相当一部分司机照样我行我素。
其实,“礼让斑马线”是生命权大于行车权的具体体现。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很多国家都是如此。而目前,“机动车不让行人”,已是见怪不怪、习以为常的事情,属于人们痛恨的社会痼疾。
在钢筋铁骨、快速行驶的汽车面前,行人属于不折不扣的弱势群体,国际通行的生命权大于行车权理应成为汽车社会的法则。但令人诡谲的是,这样的法则,现实生活中却往往被我们的管理者所忽视了。早在之前各地整治行人集体违章时,就有论者提出,并非全是行人素质的问题,国内交通道路的规划设计不合理,路权分配不合理、不平衡也是重要原因之一。尤其是在交通管理方面,路权分配偏向于机动车,从而严重挤压行人路权,也都是可观可感的。很显然,我们不能低估车不让人背后的深层次问题。
在中国现阶段,由于城市发展迅速,人口积聚,很多城市都出现程度不一的交通拥堵,在道路规划设计短时期难以做出大的调整的前提下,要改变斑马线上机动车不让行人的痼疾,仅通过搞活动进行倡导,还不够。一方面,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固然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但如果把本该严格守法和严格执法的行为,用轰轰烈烈的活动来取代,最终效果可能虎头蛇尾,不了了之。另一方面,驾驶人之所以不敬畏斑马线,除了驾驶人交通法律意识淡薄,过斑马线时不主动避让行人,争道抢行外,相关部门对“不礼让行人”的监管和惩治力度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也就是说,开展“礼让斑马线”活动的前提,必须以严格守法和严格执法为基础,而守法又必须用执法来保证。
不言而喻,礼让斑马线,是对公共内涵的重要挖掘和培养。一种好的规矩,要成为每一个驾驶员的自觉行动,需要经历“要我礼让斑马线”到“我要礼让斑马线”的转变。这种转变一是靠教育,二是靠严格的管理,才能最终让每一个驾驶人员真正做到“礼让斑马线”。作为一个现代人,应该具有一定的公共内涵,以及公共责任担当,特别是自我行为会给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带来重大影响的时候,就更应该慎独、自觉地落实好这种公共责任,多给社会带来积极效应、精神正能量,惟有通过严格执法让“礼让斑马线”挤出驾驶人员内在的懈怠麻痹意识,让斑马线就是“减速线”“让人线”成为社会共识,才能带来更多安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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