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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送审稿)》(以下简称为“修正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修正案增加了处罚买分卖分的相关规定,替人销分者最高可被处2000元罚款、暂扣驾照6个月。 (11月4日《长沙晚报》)
替人销分可罚2000元,扣证6个月,这样严厉的条款,在网上引发热议。有人直呼,“这条规定对我爸来说真是晴天霹雳!以后我和弟弟的驾驶证不能替他消分了,开车别超速了,老爸!”有这种感觉就对了,这份“修正案”,无论是对替人销分还是对校车超载的处罚,都体现了从严、从重的原则。可以预见,修正案通过后,将会进一步消减一些人钻制度空子的冲动,增强执法的刚性,为人们平安出行营造一个更好的交通环境。
其实,道理大家都明白。谁犯错、谁担责,一个人违了法,因为有人顶包,自己却不用承受任何处罚,这从逻辑上就说不通。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动歪了脑筋。违章者,拿买分当破财消灾;借证者心里想着,反正驾驶证闲着也是闲着,何不赚点外快;而黄牛们,则找准了法律的空子借此牟利,让代销违章成了一门生意。看起来,这样皆大欢喜,大家都各取所需。可实际上,纵容这些可以走门路轻易买分销分的人上路开车,对于交通安全会产生怎样的负面效应,不言自明。
类似的例子,最典型的还有酒驾。有一些人认为,喝点小酒开车无伤大碍,有的还宣称,喝酒之后头脑更清晰,开车更尽兴。可实践表明,酒后驾驶正是引发交通事故特别是恶性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针对此,2011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做出修改,对醉酒驾驶等违法犯罪行为给予更严厉的处罚。酒驾入刑,一时成为舆论热词,当时网络上还流传有“像打击醉驾一样……”的造句狂欢。语气虽戏谑,但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民众的期许:法律越严,人们越有安全感。
四年过去了,如今在交警部门的严查下,大家明显感觉到,喝酒开车的越来越少了。而更全面的数据显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越来越严的同时,我们的交通安全状况得到了显著改善。据媒体调查,从2004年到2014年,十年间,我国机动车和驾驶人数量逐年攀升,而交通事故的数据却呈总体下降的态势。具体来看,全国道路交通事故从2003年的66.7万起下降到2013年的19.8万起;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10.4万人,下降到近5年保持在6.3万人左右;重特大交通事故从2004年的55起下降到2013年的16起……虽然这里有汽车自身安全性能提升的原因,但严格的交通安全立法和执法,无疑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进入汽车时代,社会已然形成共识:要想让交通参与者不再怀有侥幸心理,必须先要有规矩可守,让他们感受到法律的威严。纵观这三次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每一次都是对法律体系的升级补漏,针对的也是现实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而其中始终贯穿着一条脉络,就是让过罚相当,保障民众出行的顺畅和安全。以前酒驾入刑如此,现在重罚校车超载、替人销分亦如此。
当然也要看到,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威严还是要在严格执法中体现。于此,最近已然有了示范。11月1日,《刑法修正案(九)》正式施行。当天下午,便有一辆湘B06×××牌照的客车超员被交警查获,驾驶员郭某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是湖南省首例将以涉嫌危险驾驶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我们希望看到,以后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执法也能这样较真,长期保持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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