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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社部、卫计委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县级及以下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时,职称外语成绩可不作为申报条件。同时,其论文、科研要求也不作硬性规定。
对于基层卫技人员来说,职称新规不啻一场“及时雨”:头疼的外语不是“必修”的了,科研论文也不要“淘宝”了……省钱省力不说,更尊重了基层技术人员的客观实际,让他们有更多时间和精力花在临床实践上。毫无疑问,这是一举多赢之策。
具体而言,《意见》体现了两个鲜明特点:一是更接地气。比如强调评审指标要依据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分级诊疗的要求,对县级及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评审标准有所区别,重点加强对常见病、多发病诊疗、护理和康复等任务,以及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考核评价。二是更讲究实效。比如突出重点考核职业素养、临床能力、实践经验,引导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注重临床水平、注重服务质量、注重工作业绩,突出职称评价的能力业绩导向。
一言蔽之,就是基本实现了“干什么评什么”,避免职称评审和实际工作“两张皮”之流弊。
我国自1994年开始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法》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对不少行业来说,职称评定是绵延于职工职业生涯中的一件大事:加工资、涨福利、要晋级,几乎无不与职称挂钩。可是,要评职称,就要“外语论文计算机”,也不管你实际工作用不用得上,结果是催生了诸多职称链条上的暴利乱象,卖论文的,搞培训的,找关系发论文的,“明码标价卖版面的”,不一而足。而最为怨声载道的,莫过于职称外语考试。
今年6月,江西省规定,中级以下职称评定不再需要考英语;早在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就提出职称制度改革措施,外语和计算机考试不再“一刀切”。地方已经听取民意而尝试着在职称制度改革上“过了河”,作为全国层面的顶层设计,还要多长时间来“摸石头”呢?
一个共识越发清晰:职称当为职业服务,而不能为既得利益掣肘。县级及以下卫生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终于进入新常态,接下来,“干什么评什么”的通识,也该普惠于更多的职称评审领域了吧!尤其是中小学教师的职称评审,应该尽快取消外语成绩、论文发表这两项,推动教师们用更好的教学业绩来哺育祖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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