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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热点事件和重大舆情上,事实准确当然是最主要的要求,但不可否认,对信息发布速度和时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能寄望于事中一声不吭,最后一锤定音。
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研究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在信息公开和重大舆情应对上,亮点颇多。《意见》提出,未来权力运行公开将覆盖全过程,政府重大决策要在3日内做公开解读,遇重大突发事件24小时内召开新闻发布会,行政一把手要做好“新闻发言人”,重大舆情回应不及时要通报问责等。
这些措施有的是第一次提出,且提出了明确的量化指标,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现实针对性。权力运行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中央一贯的要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确立了“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基本原则,各地也在权力运行公开方面有不少努力和探索。
但是,权力天然有封闭和神秘化的倾向,政务信息公开的目的是引入监督,而这项工作的推进,本身也需要监督。一些地方的信息公开,还停留在被动完成任务的阶段,公开内容挤牙膏、公开形式走过场、公开的信息公众看不懂等问题依然存在。尤其是,如果遇到重大突发事件或者重大舆情,很多地方还存在“躲”和“拖”的心理,信息公开情况并不令人满意。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
这样的事情没少发生——当某一事件已成为最热的网络事件或当地最重大的舆情事件时,有关部门却没能做出及时、准确的回应,任由网上各种猜测和谣言满天飞,或者由事件当事人发布信息,让舆情变得复杂不可控。
一方面,这可能是因为个别部门心里没底,也不懂传播规律和应对之法,害怕面对媒体;另一方面,一些地方还有一种不正确的认识,发生突发事件和重大舆情,要尽量低调处理,只要最后公布结果就行了。岂不知,这已经无法适应当下的传播生态和舆论环境,也不符合全过程公开的要求。
当前,信息传播已经进入移动化和实时传播时代,政府信息公开也要与时俱进,快说、会说才能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信息公开需求,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尤其是在热点事件和重大舆情上,事实准确当然是最主要的要求,但不可否认,对信息发布速度和时机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能寄望于事中一声不吭,最后一锤定音。
调查掌握完整的真相,确实需要一定时间,尤其是复杂事件的原因调查,可能要等几十天甚至几个月,但在这个过程中,并不意味着不能发布信息。公布调查进展到什么程度,只说已经掌握的事实,将越来越成为信息发布的常态。
政务信息公开是由基本的政治伦理决定的,公开只是手段,目的是为了便于公众参与和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传播技术的进步和舆论环境的变化,对信息公开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开弓没有回头箭,权力运行要尽快适应“全过程公开”这个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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