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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微赌”亟须支付实名制发力
周权义
//www.auribault.com 2016-06-15 来源: 北京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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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媒体报道进一步揭示了微信赌博的可怕内幕:开一局微信赌博只需5分钟,下注、开局、下注……赌局像车轮滚动,你甚至来不及眨几下眼,也不知道钱输给了谁,成千上万赌资就已蒸发。利用微信红包赌博正在全国各地蔓延,情势颇为严峻。从去年开始,广东、陕西、贵州、浙江等地公安部门相继破获一批利用微信赌博案件,赌资动辄上千万元。

  执法部门高调打击,媒体轮番报道,微信赌博是否已经溃不成军?为一探究竟,笔者冒充“赌友”身份,轻而易举进入两个“微赌群”,发现其中风平浪静,赌友们正玩得不亦乐乎。以往的新闻报道显示,微信赌博现象已持续数年,各地公安部门根据群众举报,已查处一批影响较大的“微赌案”,有关人员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但微信赌博歪风仍未能及时刹住,在一些地方甚至变本加厉愈演愈烈。要坚决遏制微信赌博蔓延并铲除其土壤,远非一朝一夕之功。

  据警方介绍,当微信红包的发放者或者领取者,以手机终端为平台,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就符合刑法关于“以盈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规定,应对相关人员追究刑责,“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赌博的“微赌群”群主和参与赌博的群友,都难逃相关的法律责任,而微信为“微赌”大行其道提供平台,同样也难辞其咎。

  网络赌博不受地理、时间、空间范围的限制,一些不法分子借助互联网和电子支付平台完成投注过程,时间短,转账迅速,网络的即时性、隐蔽性和跨区域性,极大地拓展了参赌人员范围,公安机关打击难度极大。以群众举报为主要线索,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和法院审判“微赌案”,主要都是对微信赌博的事后堵漏,因此难以从源头上遏制“微赌”泛滥。当前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迅速,微信支付手段方便迅捷,不断增加的用户数和支付量,让传统的执法机构和执法手段面临巨大的技术掣肘,如此背景下,微信平台有责任采取冻结账户、封群等必要措施,及时切断“微赌群”的运行轨道,有效制止“微赌”行为。

  针对媒体的报道,微信平台表示,对赌博等违规行为一经核对属实,将对其进行包括但不限于外链封禁等形式的处理,防止用户利益受到损害。据介绍,2015年以来,微信配合各地警方打击微信涉赌案件11起,涉及5省9市,抓捕不法分子百余人。这种不推卸责任的态度值得赞赏。但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要求第三方支付机构实行实名制认证,微信平台在这方面推进缓慢,这缘于微信一直在自己的社交属性和金融支付属性之间徘徊犹疑——既担心推进实名制损害其社交属性体验,又不想放弃支付产品这一块诱人的蛋糕。徘徊犹疑的结果就是,由于缺少刚性的支付实名制认证,客观上让不法分子利用微信平台聚众赌博有了可乘之机。只要网络平台没有在社交属性和金融支付属性之间做出清晰的定位,没有在风险控制体系、账户实名体系、资金安全监管体系上明确作为金融工具的产品思维,网络赌博的可乘之机就势难禁绝。

  网络平台不能是一个松散无序的“自由市场”,网络平台自身也要对平台内进行的各种交易活动履行监管责任。这不仅是网络平台拓展业务、谋求更大发展必须履行的企业责任,也是网络平台维护用户权益和公共利益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对兼具金融支付功能的网络平台而言,实行账户实名制是支付交易顺利完成的保障,也是反洗钱、反恐融资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的基础。从长远看,实行账户实名制并不会损害网络平台的社交属性体验,而且还会加深用户与平台之间、用户与用户之间的互信,为更大量、更丰富的网络社交包括金融支付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网络支付非实名遗患多多,打击“微赌”等各种形式的网络赌博,亟须严格、完备的支付实名制发力。随着《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方面的改革力度和成果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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