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人将公权力视为获利工具,曲解、玩弄国家的法律政策,在所谓“形式合法”的掩盖下,上演了一幕幕令人瞠目结舌的闹剧。
7月6日,央视报道了2019年底山西宣判的一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诸多细节,可谓触目惊心——被告人任爱军曾因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入狱后却如同住宾馆:开单间、设小灶,表现恶劣却数次减刑。其提前出狱后,寻衅滋事,强迫交易,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在当地百姓中造成极大恐慌。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任爱军背后的关系网十分复杂,涉及公检法、监狱部门的多名公职人员,共有90余名公职人员受到相应处理,其中包括密切相关的4名省管干部。
任爱军曾在1994年、2002年两次被判刑,然而,却能在狱中享受“逍遥自在”的特殊待遇,用非法手段获得数次减刑,在狱外长期涉恶而不受惩罚。在这一罪犯身上,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法治原则成了摆设;惩罚和改造罪犯的监狱职能被一些人丢到九霄云外。这无疑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也是对法治中国建设的亵渎。
发生在这一罪犯身上的如此不可思议的一连串事件,直接原因是有一张巨大的关系网及若干公职人员为其上下运作,有巨额的黑钱为其非法行径铺路、通融。在关系网的联动运作下,有人为其编造减刑理由,有人为其提供特殊的优越待遇,有人为其绕开惩罚违法犯罪制度链条中的一系列环节……在金钱的诱惑下,严肃的法治体系被腐蚀得千疮百孔。在黑幕的遮蔽下,一些人将公权力视为获利工具,曲解、玩弄国家的法律政策,在所谓“形式合法”的掩盖下,上演了一幕幕令人瞠目结舌的闹剧。
黑老大的“逍遥自在”,是法治中国建设的一个污点,昭示出某些公职人员践踏法治原则的恶行,也提醒相关部门法治中国建设必须夯实和筑牢制度堤坝。强化公职人员的担当和作为,重视公权力行使的监督和管理,是堵住相关制度漏洞的重要环节。
让每一个案件都体现出公平和正义,是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该案暴露出来的所谓的“形式合法、实质违法”问题,说明相关监管方面的制度建设不够完善,一些地方和监管部门执行制度不够严格,对一些关键部门和岗位的履职监督不到位。必须强调,要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体现出公平和正义,织密制度网络是基础,严格执行制度是关键,监督制度执行是保证。惩罚涉案的公职人员很有必要,而强化制度建设和执行规范无疑更为重要。
让每一个环节都沐浴在法治的阳光之下,让每一个角落都纳入到法治的范围之内。类似案件给我们一次次敲响警钟,法治中国的建设任重道远,我们必须扎紧制度的笼子,预防类似现象重现。